人民网深圳4月16日电 (记者王星)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通过立法方式,破解行业监管痼疾。

近年来,预付式经营深度融入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等市民日常生活场景,但“退款难”“商家跑路”“霸王条款” 等问题频发。近三年深圳相关消费诉求累计超20万宗。

《征求意见稿》聚焦双平台建设、信息备案、资金保障、双限管控、消费者权益保护五大关键环节,构建覆盖准入规范、经营管控、协同监管、风险处置、惩戒约束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搭建预付式经营主体监测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转变。同时,建设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既为经营者提供无门槛的备案入口,也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经营主体信息查询渠道,并增设上报端口,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管。

在资金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预收资金保障措施。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商业银行专项账户存管、数字人民币钱包、信托服务、履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保障预收资金安全。

据悉,深圳2022年试点推出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资金监管模式,累计签约合作商户超5000家,监管资金规模超50亿元。自试点以来,全市纳入数字人民币管理的教培机构未发生一起因“跑路”导致的资金损失事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限额、限期“双限管控”:对一般行业,原则上单客预付款不超过1万元,服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校外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汽车清洗、托育、新能源汽车充电等七大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拟设“七日冷静期制度”。消费者自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未在经营者处兑付商品或者服务且未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款,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付款。

《征求意见稿》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设定从2000元到50万元罚款的梯度化处罚标准,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