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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旧物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将个人闲置物品进行转卖,是当下非常普遍的行为。然而,辽宁的熊先生(化名)近日却因以50元转卖一款坐垫,遭遇了始料未及的诉讼。

案情简介

熊先生在淘宝某店铺花费3268元购买了一辆大行(DAHON)P8 折叠自行车,因想升级坐垫,便将原装坐垫拆下,随手挂在闲鱼上标价50元转卖。没过几天,该坐垫就被一位福建买家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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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闲鱼 熊先生转卖坐垫截图

今年春节前,熊先生突然接到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的电话,告知他被一家名为“大行科工”的公司起诉。

品牌方在起诉材料中称,熊先生转卖的坐垫系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为侵害商标权,索赔金额共计2万元,其中包含1.5万元经济损失及5000元维权合理开支。

本案在法律调解阶段经历三次波折:品牌方的索赔金额从最初的2万元逐步降至 7000元、5000元,最终降至3000元,但熊先生始终未同意和解。据悉,该案将于4月27日开庭审理。

说法解析

熊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争议核心在于其转卖的坐垫是否为品牌正品。

若坐垫为正品

熊先生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当载有商标的商品经权利人许可首次投入市场后,权利人在该特定商品上的商标权即告“用尽”,无权再干涉该商品后续的转售、赠与或二手流通。

本案中,若熊先生销售的坐垫是从其合法购买的整车上拆下的原装配件,未对商品进行翻新、改装或改变其原始品质,保持了商品原有状态,那么该处置个人闲置物品的行为,属于对个人合法财产的处分。该行为并未割裂商品与品牌的关联,也未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品牌方无权禁止该商品的再次流转。

若坐垫并非正品

熊先生的行为则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不过,依据《商标法》规定,销售者如能证明自己“不知道”所售商品侵权,且商品系“合法取得”并能说明提供者,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若熊先生能够提供购车合同、发票、购车订单、付款记录等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坐垫系随整车一并合法取得,一旦举证成功,熊先生虽需停止销售,但无需承担高额赔偿责任,仅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后果。

总的来说,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普通消费者,都应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建议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妥善保管原始购买凭证,一旦遭遇相关诉讼,相关凭证可起到关键作用。高沃拥有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及律师团队,如果您遇到商标纠纷等问题,可联系我们为您制定完善的诉讼策略。

来源 | 整理自消费质量报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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