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二审阶段的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往往决定着最终的判决结果。今天,我们就通过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沈辉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件,来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资深律师沈辉:婚姻家事领域的专家
沈辉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她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也是成都精英律师团婚姻专家律师。她深耕婚姻家事与继承法律领域,成功代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案件。此外,她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常见民商事领域也有丰富经验。沈辉律师秉持“在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客观事实,充分保证客户的利益”的执业理念,曾获2019年度、2020年度律图网“十佳律师”称号,还拥有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
二审离婚纠纷:争议焦点与抗辩策略
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件,沈辉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李XX。一审中,双方同意离婚,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女儿由刘XX抚养,儿子由李XX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因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且均不申请鉴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确认抚养安排,告知财产分割可另行协商或诉讼。
一审判决后,刘XX上诉,要求改判两名子女均由她抚养,并以一审未处理财产分割为由要求发回重审。沈辉律师围绕上诉请求进行抗辩。针对子女抚养问题,指出一审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刘XX二审反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反言”规则,且一审法院基于征求女儿意见的事实作出判决,程序合法。针对财产分割问题,主张一审法院在双方对核心财产价值有分歧且不配合鉴定的情况下暂不处理,未剥夺双方诉讼权利,双方可另案起诉,本案无需发回重审。
二审判决:维护原判,明确要点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了沈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刘XX上诉理由不成立;认可财产分割可另案解决,本案无需发回重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明确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正当性审查以及纠纷分层处理等要点,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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