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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词语,它是对人性,也是对资本家的灵魂拷问。

严格地说,《1844 年经济学 — 哲学手稿》中并没有直接提出 “剥削” 这个概念;但是,在讨论资本、地租与劳动的关系时,大量文字是对资本剥削的背景批判,这种批判一直延续到《资本论》。

那么,剥削的理论根据又是什么?

在《1844 年经济学 — 哲学手稿》中,剥削的支点是劳动异化,这是哲学的支点,不完全是经济学的视角。经济学的支点是《资本论》中的剩余价值公式,即所有的价值都来自可变资本 V,资本本身以及不变资本不创造任何价值,劳动创造了一切价值。

人的一切价值来源于劳动吗?

从人类学的角度上说似乎成立,但经济学是分析的、实证的,不能做没有边界的结论。

人与动物的劳作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人可以借助工具。进一步说,孤立的劳动可以创造使用价值,但创造不了现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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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劳动不需要分工,自己随手捏个泥碗去烧,也有使用价值。但作为现代意义的商品,是通过交换来实现的,它是分工的结果。有分工就有交换,高度的分工代表了人类文明的水平。一部华为手机,车间里没有几个工人,但作为商品价值的形成,它是无数分工的结合,部件来自天南海北。没有生产的全要素,一位农夫自己坐在田头上劳动,一万年也创造不出一部智能手机。

我们再看剩余价值公式:作为不变资本 C 和唯一创造价值的可变资本 V 的载体又是什么?

恰好是 “商品价值”,是在市场交换中形成的价值。

那我们又怎么能离开交换谈抽象价值?而很多学者在解释时,会跳出 “商品价值” 的概念去定义不变资本所创造的抽象劳动和一般劳动时间的价值,那就完全虚化了。因为现实中的 “商品价值”,从来交换的不是 “抽象劳动” 和 “一般劳动时间”。定义商品价值的不是什么 “一般劳动时间”,而是市场需求,有了需求才有交换。离开交换谈价值,是典型的头朝下的思辨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