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山西一老板为了商务往来,在当地一家超市买了21万元的品牌香烟作为礼品,没想到这些看似高档的香烟送出去后,客户发现味道不对,经检竟然都是假货。这不仅让老板白白损失了21万元,还严重影响了他在客户心中的信誉。

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的规定,要求超市10倍赔偿,也就是210万元。但超市狡辩说,虽然品牌是假的,但烟是真的,试图推卸责任。

这种说法显然不合理,因为香烟的品牌和品质是一体的,作为正规商家,超市有责任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不知情不能成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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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定超市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但指出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3倍价款,而不是10倍,最终判决超市赔偿63万元。

说到底,商家要诚信经营,不能心存侥幸,消费者维权也要依法进行,只有大家都遵守法律,市场才能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