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4月16日,抢劫、杀害反串网红“罗大美”(真名:尚某锋)的主犯余金生被执行死刑。
当天下午,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刚才她在车上看到了余金生被执行的消息,“现在我们的心情总体上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虽然终审维持了原判,但毕竟有一个核准的环节,中间也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周期,所以在这之间我们还是有过很多焦虑,害怕核准的环节中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数。”
“今天随着这个执行的宣告,我觉得一方面是对逝者的告慰;另一方面,这个案子给我们带来的痛苦,给这个家庭带来的痛苦和悲伤并不会随着执行而彻底消失。它不算是胜利,对我们来说更像是一个结束的节点,也让我们之后可以不用再被这件事情反复拉扯。所以我觉得算是让我们可以正式慢慢向前走,开启新的生活。”小尚表示,相关民事案件也在陆续进行中。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7月,以反串表演出名的网红“罗大美”失联。一个多月后,他的遗体在一处红薯窖中被发现。起诉书显示,案发时罗大美被人诱骗、捆绑控制后带至南阳市南召县某处,在被胁迫转账200多万元后遭到杀害。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金生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另外两名被告沙玉姣、杨恒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13年。
2025年12月,此案二审开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三人上诉,维持南阳中院的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据豫法阳光公众号,2026年4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余金生执行死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前,余金生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据2025年10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余金生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余金生死刑。
罗大美生前照片/图源罗大美社交平台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示相关信息/图源 “豫法阳光”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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