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宠物中毒刑事诉讼附带民事案的二审于当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16日中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其中一只中毒身亡犬只的主人Penny处获悉,该案民事部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据了解,该案民事部分一审判处张某华向11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1千元-2.2万余元不等。Penny表示,一审法院仅支持了她8000元的赔偿。

据Penny向记者提供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提交就医记录,拟证明其因宠物丧生遭受严重精神创伤且需药物治疗,经查,上述材料与本案民事部分待查事实不具有关联性,故法院不予采信。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一审判决所列证据,已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法院经审核对其中能够相互印证的部分予以确认。

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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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

关于上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所提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失不属于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诉讼代理人所提裁判文书与本案案情不具有相似性,故对上诉理由及代理意见本院均不予采纳。二审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某华对其犯罪行为给各上诉人各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以赔偿。原审人民法院根据本案事实及证据所作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判赔数额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Penny告诉记者,虽然最终的判决未能达到他们的预期,但能让案件被这么多人关注到,对她来讲也是一种胜利。“从关注‘物’的损失,到看见‘心’的创伤,或许我们还需要更多时间。在不可逆的悲剧面前,我不会赢也没有输,但这1311天,至少让大家看见生命的重量。”

据本报此前报道,2022年9月,Penny饲养13年的西高地犬Papi不幸中毒死亡。警方调查发现,当天,在案发小区共有11只宠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原本在北京互联网大厂工作的Penny,辞去高薪工作自学法律,只为追究投毒者的责任,给自己的宠物犬讨回公道。投毒嫌疑人为该小区65岁男性业主张某某,涉案毒物为治鼠用的剧毒化学物氟乙酸。随后,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去年12月11日,该案于当日上午8时在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开庭宣判。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年12月18日,Penny他们10位受害者集体向检察院申请的抗诉被驳回,被告人张某某亦未上诉。后续Penny等5名受害人选择对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上诉,“因为我们主张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并没有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此外民事部分还涉及到受害犬只的定价问题,一只13岁的小狗在市场上或许无人问津,但它陪伴了我13年,它的价值早已和我的精神寄托联结在一起。”

今年3月24日,这起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的民事部分二审,于当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次开庭,Penny提出了2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我知道这件事给我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事发后我确诊重度抑郁,长期服药,大量脱发失眠,躯体化发作时会心悸。”Penny庭审中也提交了新的证据,主要是她日常服用的抗抑郁精神类药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