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管黑板报

摘要:2026年4月14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发布印有“内部文件 严禁外传”字样的文件

2026年4月14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发布印有“内部文件 严禁外传”字样的文件,文件的红头文字为“盈科北京临时决策委员会”

文件标题为《盈科北京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盈科北京财务审批制度,现补充规定如下:

1.实行三人会签制度,会签人由盈科北京临时决策委员会确定。现阶段会签人员为盈科北京临时决策委员会组长李某武、常务副组长陶某洋和副组长赵某娟。

2.受相关人员刑事犯罪的影响,为保证律所正常经营,对2026年3月9日前(含当日)的财务账目予以封存。如遇特殊事务,由盈科北京临时决策委员会按程序审批办理。

3.结合盈科北京财务现状,对社保、公积金和年检等费用拟由律师个人自筹解决,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4.本规定自2026年4月14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盈科京临时央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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