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各级调查机构和700余名调查员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全市共抽取305个嘎查村(居)委会,调查登记住户1.44万户,3.6万人。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数据推算的2025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01常住人口总量

2025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77.40万人,比2024年末增加0.19万人,增长0.07%。

02城乡构成

2025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为246.40万人,比2024年末增加1.0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31.00万人,比2024年末减少0.8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8.82%,比2024年提高0.30个百分点。

03年龄构成

2025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1.90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1.50%;15~64岁人口为197.2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71.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2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7.40%。与2024年相比,0~14岁人口减少0.87万人,比重下降0.3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减少1.37万人,比重下降0.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43万人,比重上升0.86个百分点。

04性别构成

2025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41.2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0.93%;女性人口136.1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07%。性别比为103.78,比2024年下降0.37。

05人口自然增长

2025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19万人,比2024年末减少0.3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4.29‰,比2024年末下降1.2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30万人,比2024年末增加0.15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29‰,比2024年末上升0.5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0‰,比2024年年末下降1.75个千分点。

注释:

1.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3.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来源:包头统计微讯)

责任编辑:李鸿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