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涉颍东区

袁寨镇、口孜镇、杨楼孜镇

征收土地584.389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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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4月7日,通过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台获悉,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发布补偿安置公告(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颍东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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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重点:

一、征地范围:

征收位于颍东区袁寨镇范沟居委会、西康社区、江店社区、袁寨居委会,口孜镇绕海村,杨楼孜镇王台村集体所有土地。

具体位置:

袁寨镇范沟居委会范沟咀组、郭竹园组、李院井组、前宋组、王楼组和小王庄组,西康社区自果庄组和后宋庄组,江店社区草庙组和小王庄组,袁寨居委会袁庄组和三寨组,口孜镇饶海村李庄组和沈庄组,杨楼孜镇王台村五组、六组和七组范围内。

二、征收面积:

本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8.9593公顷(584.3895亩)。

三、征收目的:

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颍东段),本次拟征收地块目的均为水工设施用地。

四、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38.9593公顷(584.3895亩),其中:

农用地19.8983公顷(298.4745亩),含耕地16.3040公顷(244.5600亩)、永久基本农田1.3636公顷(20.4540亩);

建设用地18.9434公顷(284.1510亩);

未利用地0.1176公顷(1.7640亩)。

五、补偿方式与标准:

1、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补偿标准:

口孜镇、杨楼孜镇5.3970万元/亩,袁寨镇江店社区6.2340万元/亩,袁寨镇范沟居委会、西康社区、袁寨居委会5.9080万元/亩。

2、农村村民住宅:

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拟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地人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且不能重复享受安置政策。

产权调换拟在朝阳嘉苑、徽茂颍水名苑安置区进行安置,安置房屋的分配由袁寨镇人民政府、口孜镇人民政府、杨楼孜镇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