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后三天内必须申报,已有房东被罚。线上用微信就能办,社区警务室和派出所也能直接处理。
出租房屋的房东注意了!依据《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及《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房屋出租人须在承租人入住后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租客信息,未按规定登记或将面临罚款处罚。
如果一直不登记,或者随便填个假信息,最高可以罚款5000元。目前已有房东因未登记被依法处罚。出租房屋登记租客信息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
政策怎么说?
根据《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出租人应当查看承租人、经办人、实际居住人身份证件并登记有关信息,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租赁住房居住信息。具体来说,以下三点至关重要:
(一)租房后3天内必须登记。房屋出租后,房东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租客信息,不得拖延。
(二)退租后及时注销登记。根据规定,承租人变更或者停止租赁的,出租人应向公安机关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三)不得虚假登记。依据《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违反登记规定的,对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出租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哪些房子要登记?
以下三种情形房东尤其需要注意:
群租房必须登记。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人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登记有关信息,落实治安责任。多人合租的,每个居住人员均须登记。
短租公寓同样适用。无论是长租还是短租,只要房屋用于出租居住,出租人均须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不得以“短期租赁”为由规避责任。
中介出租同样须登记。即使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房屋,出租人也须确保租客信息已按规定申报登记。近期,姑苏公安分局已开出首张中介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种办理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线上申报
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微应用”中的“居住信息申报”模块,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报。此外,房东还可下载“安居苏州”手机APP,进入“居住信息申报”模块进行操作。
另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扫描居住房屋的“二维码”数字门牌(用微信扫码),即可直接登录“苏e居”平台,进行居住信息申报、出租房屋申报等线上自主申报。“苏e居”平台已嵌入苏州公安微警务、苏周到等APP,供市民使用。
方法二:前往社区警务室办理
房东可携带租赁合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承租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警务室办理登记。通过房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转报,或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转报,也是规定的申报途径之一。
方法三:派出所直接备案
房东也可直接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携带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承租人身份证等材料,通常10分钟左右即可完成。如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辖区社区警务室免费申领。
登记后请妥善保存回执。无论是线上申报还是线下办理,建议房东保存好登记凭证,以备查验。
物业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有转报义务。根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转报登记信息的,同样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官方渠道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说到底,登记租客信息这件事,既是对租客负责,也是保护自己。别因为嫌麻烦或者觉得“没人查”,最后罚单寄到手里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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