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冲锋陷阵、荣获“最美逆行者”称号的救护车司机,兢兢业业工作十三年,竟因拒绝转劳务派遣被辞退,还被医院称作“临时工”。他十三年如一日参与救死扶伤,医院却如此定性,实在令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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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报报道,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护车司机卢先生,2011年入职,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驾驶急救车一干就是十三年。2020年全球疫情期间,他连续一天出车是常态,忙的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还被医院评为“最美逆行者”。
2024年,医院进行人事改制,要求他与第三方物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卢先生担心转为劳务派遣后失去保障,不愿签字。结果他的奖金被取消,每月工资从七八千直接降至两千七,还被禁止出车,每天打完卡只能在值班室干坐,就这样被耗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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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医院干脆停发工资,口头通知他不用再来上班。面对质疑,院方给出两点回应:一是卢先生是临时工,并非正式员工;二是医院1000多名临时工都转为了劳务派遣,且转岗后待遇有所提高。
我们针对这两点逐一分析。首先是“临时工”这一说法,一名连续工作十三年的员工被称作临时工,那临时工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据相关新闻讲述,卢先生2011年入职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十三年来始终接受医院排班,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驾驶医院救护车运送病人,工资、奖金均由医院发放。卢先生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自己连续工作满十年,有权要求医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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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院方所称“待遇提高”,这一说法完全与事实相悖。卢先生拒绝转派遣后,奖金立刻被取消,月收入大幅缩水;院方也承认,同是救护车司机,与医院直接签合同的景华院区司机有年终奖,而卢先生这类“临时工”却没有,这何来待遇提高一说?
倘若劳务派遣后待遇真的更好、保障更全,卢先生怎会宁愿被边缘化两年,也坚决不签协议?他有着十三年工龄,难道不期盼待遇提升?其中的矛盾,明眼人都能看清。
按照医院要求,卢先生转为劳务派遣后,劳动合同主体将变为第三方物业公司,工资、社保均由第三方发放,医院仅支付服务费。一旦第三方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或停业,卢先生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找医院,医院势必会以其与第三方签合同为由推卸责任,这种甩锅套路在劳务派遣领域早已屡见不鲜,卢先生的担忧绝非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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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而工作十三年的救护车司机,是医院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核心岗位,并非临时性短期工种,医院将此类岗位强行纳入劳务派遣范畴,本身就涉嫌违反法律对劳务派遣岗位范围的限定。
2024年至2026年,卢先生每天打卡上班却无工作可做,仅拿着两千七的基本工资。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男人而言,这与变相辞退无异。最终医院连这笔基本工资都停发,仅口头通知辞退,既无书面辞退通知,也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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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表示,若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出具书面证明。医院之所以拒不提供,就是因为出具证明就等于承认十三年的劳动关系,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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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但无论结果如何,都值得我们深思:在以改制之名调整用工制度时,是否真正站在坚守岗位十几年的一线劳动者角度,考虑过他们的职业安全感与合法权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