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明确:癌症≠传染病,这些场景不用怕!
✅一起吃饭、共用餐具、喝水;
✅拥抱、握手、亲吻等肢体接触;
✅共用毛巾、衣物等生活用品;
✅共同居住、工作、学习,甚至一起呼吸同一空气。
癌症本身不具备传染性,多由自身细胞基因突变、长期不良刺激等共同引发,不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但有部分癌症,与可传播的致癌微生物感染有关,这些微生物才是隐藏在我们身边的“致癌隐患”。
口-口传播:共用餐具、水杯,亲吻,家长用嘴喂孩子、嚼碎食物喂孩子。
粪-口传播:饭前便后不洗手,食用被污染的水源、食物。
特别注意:幽门螺杆菌感染者呕吐物、胃食管反流物污染环境,也可造成间接接触感染。
幽门螺杆菌属于1类致癌物,感染初期可能无症状,或出现反酸、嗳气、上腹隐痛、腹胀等“小胃病”症状,容易被当成普通胃炎忽视。
长期感染后,胃黏膜可能会经历: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肠上皮化生→异型增生→胃癌,这一过程往往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
预防: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不共用水杯、餐具;饭前便后洗手;家长不口对口喂孩子;
筛查:推荐碳-13/碳-14呼气试验,普通体检可常规筛查;
治疗:确诊阳性后,遵医嘱采用“四联疗法”,根治后胃癌风险大幅下降。
性接触传播:主要途径,无保护的性生活会直接传播。
间接传播:极少数情况下,可通过接触被HPV污染的毛巾、浴巾、马桶圈、内衣裤等物品感染。
母婴传播:孕妇感染HPV后,分娩时可能传给新生儿。
多数HPV感染无症状,可在1~2年内被自身免疫系统清除。
但高危型HPV(如16、18型)是明确的1类致癌物,持续感染会损伤宫颈上皮细胞,逐步发展为宫颈上皮内瘤变,最终诱发宫颈癌。
预防:接种HPV疫苗;性生活使用安全套;注意个人卫生,不共用个人用品。
筛查:21~65岁女性,定期做宫颈TCT/HPV联合筛查,可早期发现HPV感染和宫颈病变,及时干预,避免发展为癌症。
治疗:单纯HPV感染不用特殊治疗,定期监测即可;若出现宫颈病变,遵医嘱进行药物或手术治疗。
血液传播:输入被污染的血液、血液制品;共用被污染的注射器、剃须刀、牙刷。
母婴传播:乙肝病毒阳性孕妇,分娩时可能传给新生儿;丙肝母婴传播概率较低。
性接触传播:与病毒感染者发生无保护性生活,可能被感染。
感染初期可能无症状,或出现乏力、食欲缺乏、肝区隐痛等轻微症状;
长期感染会导致肝细胞损伤、纤维化,逐步发展为肝硬化,进而诱发肝癌。
预防:接种乙肝疫苗;避免共用注射器、剃须刀、牙刷;输血、文身、穿刺时选择正规机构;乙肝病毒阳性孕妇,及时进行母婴阻断。
筛查:定期检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明确是否感染;感染后定期复查肝功能、肝脏B超、病毒载量。
治疗:慢性乙肝活动期患者,需遵医嘱服用抗病毒药物,控制病毒复制;丙肝可通过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
唾液传播:亲吻、共用餐具、水杯、分享食物等唾液交换行为,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血液传播:输入含病毒的血液、血液制品。
母婴传播:孕妇感染EB病毒后,可能传给新生儿。
EB病毒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疱疹病毒,长期EB病毒感染,会诱发鼻咽癌、霍奇金淋巴瘤等多种癌症,其中与鼻咽癌的关联更密切。
此外,EB病毒感染还可能与胃癌等有关。
预防:避免与他人共用餐具、水杯;不随意亲吻他人;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
筛查:EB病毒抗体检测可作为鼻咽癌高危人群的筛查手段;长期鼻塞、流涕、涕中带血、耳鸣、颈部淋巴结肿大者,及时做鼻咽镜检查。
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药物预防EB病毒感染,感染后以对症治疗为主;若出现相关癌症,及时进行放疗、化疗等规范治疗。
1.癌症不传染,不用疏远癌症患者;
2.致癌微生物会传染,重点提防上述四种细菌/病毒;
3.预防比治疗更简单:接种疫苗、注意个人卫生、实行分餐制、定期筛查,能大幅降低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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