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一起撤销缓刑公开听证会,针对一名在缓刑考验期内脱离监管、长期失联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审查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与听证,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现场旁听,以阳光司法护航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案情回顾:缓刑考验期失联,依法启动撤销程序

该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然而,在缓刑考验期内,该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报到、汇报等义务,长期脱离监管,经社区矫正机构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查找、发函催告,均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符合法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多方参与,程序严谨透明

听证会上,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陈述了该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的具体事实、查找过程及相关证据,阐明了撤销缓刑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听证流程,就案件细节进行询问,确保听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市检察院代表从法律监督角度发表意见,认为该人员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建议法院依法撤销缓刑。

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以刚性执法彰显法律权威。

以案释法:旁听庭审,强化警示教育

听证现场,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全程旁听了案件审理。通过近距离参与听证,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了缓刑考验期并非“法外之地”,脱离监管、违反规定将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与强制性。

听证会后,承办法官针对旁听人员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关于缓刑监管、撤销缓刑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义务与违规后果,引导全体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珍惜矫正机会,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下一步,德惠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深化与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撤销缓刑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强监督,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警示教育与法治宣传,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德惠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杨志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