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更是出行安全的底线。街头常见的“老头乐”合法吗?“滨之行”交通安全宣教微视频,为您权威解答。
“滨之行”
交通安全宣教微视频
告别违规低速电动车(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对违规低速电动车是如何定义的?
违规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属于非机动车,《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特种设备目录》明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主要包括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叉车等。因此,违规低速电动车不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老头乐”≠合法代步车!
合规上路必须三齐全:
列入公告、登记上牌、持证驾驶
认清隐患,守法出行,
才是真安全!
让我们一起
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滨城交通环境
滨城有礼 文明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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