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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刘银平

编辑 | 付影

来源 | 独角金融

曾是南京银行(601009.SH)“债市先锋”的前行长束行农,因一桩尘封十余年的旧案,最终获刑五年半。近日,最高法刑二庭主办的《职务犯罪审判指导》第4辑,首次完整披露了这起精心设计的“挪用公款”大案。

2009年,时任南京银行副行长的束行农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银行4.8亿元备付金提前兑付一款理财产品,然后再新发一款理财产品对接,目的竟是为了自身获益,束行农本人投资750万元购买该款理财产品,从中获益1575万元,14个月收益率高达210%

该案揭示了金融高管如何利用规则漏洞,为内部人“量身定制”暴利游戏,也反映了南京银行在内控体系建设与权力制衡机制上存在重大缺失。在束行农入狱后的几年,南京银行的内控短板并未因前行长落马而彻底修复,反而在信贷业务领域持续暴露问题。

1

“量身定制”理财产品,

违规挪用4.8亿元备付金

案件要回溯至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一款名为“KY01”、总规模约50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债券分为A、B、C三档,A、B档面向市场公开发行,风险低、优先兑付;C档则为“次级档”,面向特定投资者或主体私募发行,需在A、B档兑付完毕后才能获利,但潜在收益率更高,具有杠杆特点。

作为承销商之一,J公司的莫某与刘某很快嗅到了机会。他们判断,这只产品的底层资产优质,投资价值较高。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他们需要一个“金主”来撬动这笔生意。目标锁定了当时在债券市场风头正劲的南京银行。

彼时,束行农担任南京银行副行长,分管资金运营中心,而戴娟则是该中心的副总经理。莫、刘二人找到束行农与戴娟,提出一个“共赢”方案:由南京银行发行一款分级理财产品,专门募集资金去购买上述债券C档。

2008年6月,南京银行发行了“聚富1号”理财产品,募资4.25亿元,并精心设计了“稳健级”和“进取级”两层结构。其中,3.65亿元的“稳健级”面向公众发售,约定年化收益9%;而仅6000万元的“进取级”则由内部人“锁定”,认购者包括束行农、戴娟、莫某、刘某等70余人。这意味着,一旦产品盈利,优先级能拿固定收益,而进取级将获取扣除成本后的绝大部分超额利润。

为确保后续能随时“优化”收益,束行农等人特意在产品协议中埋下伏笔:增加“提前终止条款”。只要稳健级达到9%的年化收益,就可以提前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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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聚富1号”运作半年后,市场利率开始下行。莫某等人敏锐意识到:提前终止老产品,再发一只收益更低的新产品,只要新产品的稳健级收益率低于9%,就能让进取级的收益进一步飙升

但他们面临一个核心难题:如何在不惊动公众投资者、不暴露内部人持有进取级的情况下,先拿出4亿多元兑付“聚富1号”?

寻找外部过桥资金无果后,束行农等人将目光投向了南京银行自身的“备付金”。

银行备付金是为保障存款支付能力与资产流动性设置的准备金,由库存现金和存放于人民银行的存款构成,备付金的使用必须基于真实的业务需求,如客户取款、转账汇款、同业清算等。

为此,束行农等人精心编织了一套说辞:他们谎称宏观经济复苏导致企业违约率上升,国开行正进行股改,底层资产“KY01”收益急剧恶化,风险巨大。据此向银行提议,应立即动用备付金提前兑付“聚富1号”,以“防控风险”。

这一提议遭到个人业务部、风险控制部等多个部门的明确反对,认为风险描述缺乏依据,提前兑付反而可能引发投资者质疑。然而,在束行农力主推动下,该方案最终在行长办公会上强行通过

2009年7月,束行农等人动用南京银行备付金4.8亿余元,按稳健级年化9%、进取级年化33.89%的收益率,提前兑付了“聚富1号”。随即,他们又发行了新的理财产品对接,募集资金4.9亿元,从而完成一场“换手”的游戏。

新产品稳健级收益率由9%大幅下调至4%,这也意味着更多的收益转移至进取级,进取级认购人数则由70人锐减至21人,核心圈层进一步收窄至束行农、戴娟、莫某、刘某等几人。量身定制的理财产品,看似天衣无缝,却为十年后的东窗事发埋下隐患。

2

10年后“东窗事发”,

束行农因挪用公款罪被判5年半

这场资金挪腾的游戏,直到10年后才东窗事发。

2019年2月20日,南京银行的一则公告引发市场关注,公告中称,该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戴娟、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董文昭及该行旗下公募机构鑫元基金副总经理李雁三人,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

随后市场传出:在公告发行的5日前,戴娟、董文昭在办公场所一同被带走,李雁也在被带走调查之列,名义为“协助调查”。此事或与债券市场丙类户有关,可能存在大额利益输送。

同年5月,束行农突然辞去南京银行行长职务,平调至南京新农发展集团任副董事长。值得注意的是,南京银行在其辞任公告中,未按惯例对其任职贡献致谢。6月中旬,市场传出束行农“被带走”的消息,他虽迅速回应“不实”,但同年11月便卸任所有职务,彻底淡出公众视野。一直到近日最高法才披露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在该案中,束行农个人投入750万元,最终获利1575万元,14个月收益率高达210%。其他内部认购者也按比例分得巨额回报。而南京银行作为承担风险的主体,最终仅从中获得几百万元的收益。

根据《职务犯罪审判指导》披露,束行农为主动投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其中,束行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一审法院判决,束行农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某获刑一年二个月,违法所得全部追缴。束行农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从时间线来看,束行农目前或已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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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本案中的关键并非束行农也参与出资,实际上,银行内部员工也可以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银行员工购买本行理财产品,整体要求和普通客户保持一致,不能享受特殊优惠、优先额度或者额外收益。关键岗位员工还要进行申报登记,不能利用岗位信息和权限为自己或者相关人员谋取便利,产品风险等级也要和自身情况相匹配。”

“监管不允许员工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利,也不能泄露相关信息。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问责机制,一旦出现违规,监管会根据情节采取处罚、禁入等措施,涉嫌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王蓬博称。

一款为内部人“量身定制”的产品,一套资金挪腾的操作手法,尤其是束行农要求使用公司备付金已经被公司多个部门发现存在较大疑问及风险,提案仍能审核通过,公款的流向之一竟是为个人营利行为“输血”。该案暴露出了南京银行在理财产品嵌套、分级设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多重漏洞

这起案件也为整个金融行业敲响警钟:当权力与利益深度捆绑,唯有真正硬性的约束与透明的监督,才能守住合规的底线。

3

信贷违规罚单密集落地,

规模扩张背后的合规隐忧

束行农案历时近7年,随着最高法披露审判结果,标志着该案在法律层面画上句号,对南京银行的直接影响已基本消化,银行当前的经营和股价已不受此案制约。但这起案件所暴露的合规内控短板,仍是银行当前面临的实际挑战。

在束行农被调查的2019年末,南京银行就因13项违规行为被监管罚没623.77万元,其中5项行为剑指理财业务,存在包括理财产品互相调节收益、非标投资超过上限、违规投资权益资产、理财资金未与自营资金充分隔离等问题。可见理财业务曾是合规风险的集中爆发领域

随着资管新规发布、理财产品逐渐打破刚性兑付、理财子公司独立运营,近年来理财行业违规行为显著减少,过去常见的“资金池运作、多层嵌套、非标超标、调节收益”等乱象已得到根本性遏制。

2020年末,南京银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监管警告并罚没756.88万元,为近六年最大单笔罚单,四名相关责任人被相应处罚。

从近几年南京银行百万级罚单来看,则高度集中于信贷领域。2023年3月、2024年1月南京银行宿迁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问题收到两张罚单,罚款金额分别为255万元、200万元。2024年5月、2025年1月、2026年3月,淮安分行、泰州分行、杭州分行也都因信贷业务违规等问题被分别处以265万元、145万元、185万元罚款。

2025年以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金额达到763万元,信贷业务违规被罚金额占到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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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从南京银行披露的业绩预告,2025年增长势头强劲,总资产突破3万亿元,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55.4亿元、218.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8%、8.08%。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31.08%至349.02亿元,是推动业绩增长的首要因素。

贷款需求减弱的背景下,南京银行贷款规模实现13.37%的增幅,远超行业平均水平。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伴随着违规行为的高发,说明银行在拓展过程中或存在重规模、轻质量的问题。密集的信贷罚单反映出银行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全流程存在执行漏洞。

尽管目前不良贷款率尚未明显恶化,仍维持在0.83%的较低水平,不过个人贷款质量承压,2025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经营贷款不良率较上年末均上升。

从高管腐败到信贷违规,南京银行面临的已不仅是操作层面的风控漏洞,更是公司治理层面的系统性挑战。若内控整改滞后于规模扩张,潜在风险正在持续累积,未来资产质量面临或下行压力。正如束行农案所警示的:银行最大的风险,或许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内部失控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