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新证据,二审再审为什么还是输?为什么法官没有认真审核这个证据?有新证据都赢不了?这些类似的问题经常收到。其实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想,如果一个当事人把翻盘的所有希望都押在新证据上,大概率还是输。
具体原因或情况,我说一下,这才是现实。
1、你所谓的你找的新证据,在审查人员眼里可能不新甚至连证据都不算
有利的新证据包括3项,有利的、新的、证据,你必须挨个审查,少一个都难以主张到理想效果。我曾经处理一起案件,当事人后续拿到一份刚找到的结算单,很兴奋,我一和他沟通,得知这份材料其实在一审结束后二审前就存在于他的合伙人手里。
那么加之这个整体时间、这个证据和之前证据的捆绑度,我认为可能会有大概率不认可的情况。我就提醒其后续其他方面同样应该更加注意,不要因为你有所谓的新证据就有任何的掉以轻心。 这个新证据提交上去后,法院果然以不是新的为重要理由之一,没有对此进行认定。
2、就算是有利的新证据,那能不能推翻或者至少左右之前的结果
我经常强调的话,是二审和再审是纠错、是找错、是说对的地方,不是那种补材料的意思。有利的新证据的作用,是填补上原审中没有被认定的对你方有利的事实。但如果原审在法律适用和程序适用上本身就有问题,那么相应的你还应该注意,因为这些不需要所谓事实补充你就能发现并利用。
就比如一个二审改判的案件,当事人在二审又找到了一堆细节证据,恨不得把他和对方这些年的所有情况都证明。但我提醒他,本案的证据关键是举证责任的分配, 不是你方证据的收集。你方要重点对这个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进行强调,其他的证据作为锦上添花,这才是根本。
3、二审再审不是看你多冤多苦,而是看原审错得多明显
你冤枉和原审错误,其实并不是同一个意思。前者是诉讼外语言,后者是诉讼内语言。法官作为诉讼内的审查者和决策者,是有其重点关注的对象的。二审和再审是纠错程序,不是同情程序。你可能觉得自己维权觉得对方不诚信,但这种情绪化语言,法官比你见得多。法官关心的是原审的错误点,如果有错足以改变或启动再次审理吗。
4、新证据找寻很费精力,大概率属于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你要注意精力分配,冷静下来,先分析原审本身,是不是证据采信有问题、是不是事实认定有逻辑断裂、是不是适用法律错误、是不是程序错误等,找漏洞找盲区。很多时候,错案的漏洞就在那里,需要你认真发现。
二审再审和一审不一样,一审是搭积木、二审再审是拆积木,越往后续,诉讼思维越变成拆解似抽丝剥茧找重点的过程。如果你有后续案件,可以找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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