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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呈现出体系庞大、要素密集、诉求多元、矛盾易发的现实图景。近年来,巡回审判不断融入人民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发挥职能作用,彰显其特殊意义。

所谓巡回审判,是指为了方便当事人的诉讼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形式。巡回审判打破了审判地点、审判形式的限制,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它并非简单意义上的司法便民或工作下移,而是一种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制度化司法实践形态,着力将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一、巡回审判是人民城市基层治理的内在法治要求

巡回审判作为司法权运行方式的创新形态,与人民城市建设的价值导向和治理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

“巡”是方式,“巡”出基层治理真问题。司法审判强调亲历性与情境性,对于以案件形式呈现的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巡回审判通过常态化、制度化下沉,突破审判活动的空间限制,直面矛盾发生场域,准确把握问题症结,持续回应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诉求,从而实现司法供给方式的结构性优化。

“回”是路径,“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在中华法治传统中,召公甘棠听讼等实践体现了司法回应民意的历史智慧,在陕甘宁边区治理中形成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则进一步凸显了巡回审判的人民性取向。巡回审判深入综治中心、小区、商区和园区等基层单元,有效衔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社区自治机制,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及时回应诉求的治理闭环。

“审”是关键,“审”清法律争议焦点。物业管理、邻里关系、市容管理、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基层纠纷,普遍具有数量多、易激化、关联公共利益等特征。巡回审判坚持定分止争的功能定位,通过明晰法律原则、界定权利义务、规范行为边界,在解决个案争议的同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与监督,以司法权威保障城市治理规范有序运行。

“判”是引领,“判”明城市规则之治。巡回审判不仅解决具体纠纷,更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规则提炼和司法建议等方式,为基层自治、行政执法和协商调解提供规范指引,促进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推动相关政策与制度持续完善,使个案裁判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二、巡回审判以制度优势回应人民对城市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

巡回审判立足自身功能定位,推动司法审判与城市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以司法善治促进社会善建的运行模式。

以优化司法供给布局实现空间赋能。巡回审判与综治中心建设深度衔接,契合网格化城市基层管理格局,本质上是将司法服务嵌入社会治理空间体系,优化司法供给路径,在不增加制度成本的前提下提升响应效率,有效降低纠纷处理的时间成本。由此推动基层司法布局由“中心—边缘”结构向“多点嵌入、网格覆盖”结构转变,使司法成为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常态化组成部分。

以拓展审判功能外溢实现质效赋能。巡回审判通过现场审理、公开释法等方式,将个案裁判转化为行为示范与规则引导,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治理功能,使公正裁判由个案正义升华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司法公共产品。通过提升司法可见性与可理解性,拓宽司法服务的可及范围,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赖与认同。

以强化司法公开运行实现价值赋能。巡回审判本身就是生动的法治教育场景,直接面向群众、市场主体、执法主体传递法律规范与价值导向,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通过统一裁判尺度、稳定法律适用预期,将个案判断转化为社会共识,以规则认同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

三、巡回审判应以系统观念持续深化推进,深度融入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巡回审判作为人民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从制度体系层面持续推进其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深化体系化协同,嵌入基层治理整体架构。体系化协同为巡回审判的持续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基础。应更加自觉地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将巡回审判纳入城市基层治理与社会建设整体规划,确保其功能定位与治理目标协同一致。坚持党建引领,依托综治中心等平台,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主体的协同联动,衔接基层治理“多格合一”,实现资源整合与功能互补,推动司法力量在治理网络中有序延伸。

推进数字化融合,拓展司法服务实现方式。数字化融合旨在借助技术手段优化司法供给结构,形成线上线下协同运行的巡回审判新形态。推进巡回审判与数字法院建设深度融合,通过网上立案、在线庭审、异步审理等方式拓展司法服务的时空边界,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捷性与响应性。同时,通过庭审直播、案例公开和网络释法等数字化手段,进一步增强巡回审判的公开性与示范效应,提升法治传播效能。

巡回审判作为人民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法治实践,其深化发展既体现司法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又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供坚实制度支撑。随着体系化协同不断深化、数字化融合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将更加充分地把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基层夯实法治中国建设基础,使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切实感受公平正义。

作者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原标题:《赋能城市基层治理,巡回审判不只是简单的“司法便民”》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hgcsxh@163.com

来源:作者: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