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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前,金山区15个小区作为试点率先探索了公共收益监管账户的开设工作。最近,金山区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陈娇萍和上海深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冯陈晨做客“飞君连连看”直播间,围绕公共收益新规展开专业探讨。

公共收益主要指利用住宅小区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取的收入。扣除法定的税收、能耗以及人工等管理成本后,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

近些年来,随着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日趋多元,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让小区的公共收益持续增加,在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小区设施以及补贴物业费不足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公共收益在收缴、使用、监管环节,也存在底数不清、流向不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公共收益管理矛盾主要集中在收、支和管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来源不透明,业主对广告位数量、收费标准存在知情不足的情况;二是资金流向不规范,物业单方面代管模式下,容易出现资金截留、坐收坐支的问题;三是管理流程不闭环,账户管理、资金划转、公示、审计等操作,常常不够规范。”陈娇萍说。

在具体小区,以前冯陈晨也经常遇到一些业主质疑。“有的业主觉得信息不透明。比如说,合同怎么谈妥的,单价是多少,这个价格有没有报低?也有业主关心资金的流向,钱到底去哪了,有没有真正用在公共设施和环境改善上?还有业主关心流程。使用公共收益需要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但个别觉得自己没有表决到位,他的个人意见被忽视了。”

原标题:《了解业主质疑点,让公共收益告别“糊涂账”》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谢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