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兆业集团赴美寻求破产保护,但这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破产清算,而是已完成境外债务重组的法律收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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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核心事实与最新进展

申请时间与主体:2026年4月10日,佳兆业集团通过其授权境外代表谭礼宁,向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提交了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的自愿济助呈请。

案件信息:案件编号为26-10818(合并管理),由约翰·P·马斯坦多三世法官主持。

法律程序进展:

• 临时救济批准:2026年4月13日,美国法院批准了临时济助动议,据此对在美国针对佳兆业、瑞景及特定附属公司就香港程序所涉申索提起的任何诉讼实施中止。

• 正式聆讯安排:正式认可聆讯定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纽约时间)举行,5月5日下午5:00(纽约时间)是提交答复或异议的截止期限。

二、法律性质:美国破产法第15章的本质

非破产清算程序:美国破产法第15章(Chapter 15)是跨境破产协助程序,而非独立的破产重整或清算程序。其核心目的是承认外国破产/重组程序在美国的效力,促进跨国司法协作。

主要功能:

1. 承认外国程序:将香港、开曼群岛的债务重组程序承认为“外国主要程序”或“外国非主要程序”

2. 提供法律保护:防止美国个别债权人单独起诉或冻结资产,确保全球重组方案的一致性

3. 自动中止效力:一旦被承认为主要程序,即可触发自动中止规定,冻结针对债务人在美国的诉讼和执行

与第11章的区别:第11章是美国国内完整的破产重整程序,而第15章是辅助性程序,依附于外国主要程序。

三、债务重组背景:2025年已完成的核心重组

重组生效时间:2025年9月15日,佳兆业境外债务重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重组方案全面生效。

重组规模与结构:

• 覆盖债务:约120亿美元离岸债务

• 削债规模:约86亿美元

• 债务展期:平均展期5年,2027年底前无刚性还本压力

• 新发行工具:

◦ 6档新票据,总额50亿美元

◦ 8档强制可换股债券,总额68.92亿美元

• 利率优化:新票据票面利率介于5%-6.25%,较历史债务利率下降

司法批准情况:重组方案已获中国香港、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批准。

四、公司财务状况:2025年实现历史性扭亏

业绩转折:2025年佳兆业录得年度溢利523.3亿元,较上年同期强势扭亏为盈。

资产负债表修复:

• 净资产转正: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净资产扭转为正至194.5亿元

• 资产负债率优化:由2024年底的117%大幅降至89%

• 毛利率提升:从2.1%提升至4.8%,毛利大幅增长89.9%

经营基本面:

• 土地储备:总土地储备约1910万平方米,其中64.2%位于粤港澳大湾区

• 项目交付:2025年在深圳、广州、成都、重庆等多座核心城市高标准交付18个项目、共计约8592套房源

• 业务多元化:物业服务覆盖全国77座城市,在管面积约9910万平方米;文体、酒店、健康等板块协同发展

五、历史先例与行业惯例

佳兆业自身历史:2016年佳兆业曾通过相同路径(美国第15章申请)成功将香港重组方案效力覆盖至美国。当时背景是债务危机爆发、境外债违约,通过香港、开曼重组获批准后,在美国申请认可+禁令,阻止个别债权人诉讼。

其他中资房企案例:

• 中国恒大:2023年采用类似机制

• 当代置业:2022年采用类似机制

这表明中资离岸房企在完成境外债务重组后,赴美申请第15章保护已成为行业标准操作,目的是确保重组方案在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效力。

六、申请目的与深层逻辑

核心目的:巩固2025年9月已生效的境外债务重组成果,防范美国个别债权人的诉讼风险。

具体风险防范:

1. 美元债管辖:佳兆业境外债务受纽约法管辖,需美国司法认可

2. 防止个别诉讼:防止未接受重组的美国债权人单独起诉、冻结资产

3. 确保全球效力:确保香港重组方案在美国境内生效,维护重组方案的整体性

资产结构特殊性:佳兆业95%以上资产在中国,但境外债受纽约、香港、开曼法律管辖,需全球司法协同才能完成重组。

七、未来展望与影响

5月19日聆讯意义:这将决定美国法院是否正式承认香港程序为“外国主要程序”。如果获得承认,将触发自动中止救济,为佳兆业提供全面法律保护。

对债权人的影响:

• 已接受重组债权人:权益将得到美国法律保护

• 未接受重组债权人:将被禁止在美国单独提起诉讼

• 整体效果:确保所有债权人遵守同一重组方案,避免“搭便车”行为

对公司的影响:此次申请是债务重组完成后的法律收尾工作,而非公司陷入新的财务危机。实际上,佳兆业在完成债务重组后已实现财务基本面显著改善。

八、结论

佳兆业集团赴美寻求破产保护是战略性的法律安排,而非经营困境的体现。这一操作:

1. 基于已完成的重组:2025年120亿美元债务重组已生效,此次是法律确认

2. 遵循行业惯例:与2016年自身操作及其他中资房企做法一致

3. 目的明确:防范美国个别债权人风险,确保全球重组方案效力

4. 财务基础改善: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资产负债表显著修复

5. 法律程序常规:美国第15章是成熟的跨境破产协助机制

简言之,这是佳兆业在完成实质性债务重组后,为巩固成果而采取的标准法律程序,标志着该公司债务风险化解进入最终收尾阶段,为后续稳健发展扫清了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