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记者陈梦璇 南沙报道

4月17日,《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广州市专门为南沙出台的第二个立法文件。《条例》共二十条,以立法形式明确南沙人才工作的使命定位和工作任务,将一系列“引、育、用、留”措施固化下来,争取更多的权限下放,让人才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体现了南沙人才支持真金白银、人才服务的真心实意。

南沙是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国际化人才特区,承担着人才工作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使命。当前,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入推进,“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如火如荼,投资于人就是投资于城市的未来成为发展共识,南沙也正大力推动实施“海港、空港、数港、金融港、人才港”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打造“开放、科创、产业、人才、宜居”五大高地。

在此背景下,《条例》释放“尊才爱才”的强烈信号,突出几大亮点,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权限下放。《条例》明确按照“能放则放”原则,将市一级人才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行使,从而赋予南沙更大的人才管理权限,“南沙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差异化区域性人才入户实施办法,自主审核和办理人才入户”。

二是支持创业。《条例》多处关注激发人才创业活力。如提出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培养复合型创业人才;每年征集科技创新成果,采取先投后股、全额补助、场景培育等方式予以转化支持;编制人才创新创业地图、发布应用场景开放清单、加强融资支持;围绕一人公司等新型创业模式,提出建设创业孵化空间,提供算力支持和创业保险补贴等。

三是接轨港澳国际。在引才方面,《条例》提出与境内外人力资源机构开展联合引才,允许南沙国有单位可以招聘港澳人才。人才培养方面,发挥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合作办学优势培养国际化人才。在跨境执业规则衔接上,建立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机制,推进粤港澳技能证书互认,明确在横琴、前海、河套获得执业资格的港澳专业机构和人士可直接在南沙执业。在人才服务上提出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学校、跨境医疗保险直接结算以及便利的出入境和停居留服务。

四是将政策预期转化为法治保障,以立法方式固化奖励、补助、优惠政策等举措,稳定人才和企业的心理预期。

目前,该《条例》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相关渠道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