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也就是存货发生了盘亏。在会计处理上,不能直接核销,需经过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处理流程分为批准前和批准后两个阶段。

一是存货盘亏处理批准前,需要将账面调至与实际一致,先将盘亏部分转出,挂账待查。

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 原材料

二是存货盘亏处理批准后,根据盘亏的原因结转损失。财务人员可以根据管理层审批的盘亏原因,转入对应会计科目:

当存货盘亏属于正常损耗/管理不善,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正常损耗部分需要计入货物成本,即提高剩余库存的单位成本,不单独做会计分录。

当存货盘亏为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在扣除赔偿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如果存货盘亏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XX责任人/保险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存货盘亏属于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而如果是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导致的盘亏,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另外,对于企业存货盘亏属于正常损耗,年底报备一下清单就可以,不需要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存货盘亏属于非正常损失,比如被盗、霉变等,需要留存报警回执、责任认定书、内部审批单、照片等证据,否则税务机关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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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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