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天气逐渐炎热,溺水事故已进入频发、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止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抚州市高新二小特邀法治副校长——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张小芬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为六年级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且深刻的安全警示教育课。
课堂上,张小芬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典型事件,用真实、惨痛的案例,直观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溺水事故带来的严重危害,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私自下水、在危险水域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敲响了防溺水安全警钟。
围绕防溺水安全核心知识,张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向同学们讲解了防溺水“六不准”安全准则: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擅自下水施救落水人员。同时,详细科普了溺水自救方法、正确呼救方式以及如何安全救助他人等实用知识,纠正了学生盲目施救的错误认知,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遇到他人溺水,务必第一时间寻求成人帮助,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利用救生圈、竹竿、绳索等工具远程施救,坚决杜绝“手拉手盲目救人”。
授课过程中,张检察官还通过互动提问、案例剖析、安全知识讲解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让大家主动参与到安全学习中,进一步加深了对防溺水安全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切实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此次法治副校长开展的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扎根在每一位学生心中,有效提升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避险、救助能力。
安全无小事,防溺记心间。今后,学校将持续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全力守护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商 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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