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吉林松原宗先生在吉林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担任安全员,因55路公交擅自缩短运营时间、末班车提前发车,他通过12328正规渠道投诉维权,却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公交公司上门施压、单位领导劝撤投诉,甚至交通局在投诉平台提前标注“已被解雇”,随后他真的被单位辞退。
据悉,55路本身就是为中车企业服务的。2026年1月15日,该公司给公共汽车公司回函称,投诉人员系单位与合作劳务公司的劳务外包人员,其工作表现及情绪状态不稳定,无法正常适应工作要求,单位已于2025年12月30日将其劝退,其此后的投诉系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恳请公交公司无需理会其不合理诉求。
宗先生称,他2026年1月仍在上班,2月3日被解雇,此事对他的家庭造成极大影响,也让他觉得很不公平。(据4月18日大风新闻)
宗先生的诉求其实简单合理:55路公交公示的末班车时间是17时50分,实际却提前40分钟发车,让他多次陷入通勤困境。他通过正规渠道投诉,希望公交公司按规矩办事。投诉举报平台有义务为投诉人保密,但宗先生的个人信息却轻易被泄露,公交公司不但不纠正问题,反而以坐车人少为由提前发车,还要求宗先生每次坐车提前报告、不坐车也要说明情况,将公共交通当成了私人订制,完全背离了公共服务本质。
更令人费解的是中车企业的反应。员工投诉公交车,是正当行使监督权,既不违反劳动纪律,也不损害公司利益,领导却反复要求他撤销投诉,甚至出具回函谎称早已将其劝退,明确要求公交公司“无需理会”投诉,之后更找托词将宗先生解雇。企业为维护关系或出于利益考量,不惜牺牲员工权益,利用人事权打压宗先生,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更暴露了管理层的短视与傲慢。
当地交通部门的回应也让人瞠目结舌,他们竟在市民投诉记录下直接回复“投诉与事实不符,该乘客已被解雇”,仿佛“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就能证明“问题不存在”。这种回应不仅未履行监管职责,反而沦为公交公司、涉事单位不当行为的“帮凶”,进一步加剧了投诉者的困境。
处理一起简单投诉,真的需要如此复杂吗?公交公司既然公示了运营时间,就应按规则行事;若确因客流、路线等原因需调整时间,亦可征求乘客意见并及时公示。为何不反思自身失职,反而与企业、交通部门联手刁难打压投诉者?
三方仿佛形成默契:谁投诉,就收拾谁。
这些相关单位,手中都握有微小权力:公交公司掌握服务资源,单位掌握员工饭碗,交通部门掌握投诉裁量权。这些微权力,足以让他们将正当投诉视为“添乱”,将发声者视为“麻烦”,动动手指就让正当维权者丢了饭碗、寒了心。不公平、不正当的处理方式,不仅伤害了宗先生的合法权益,更挫伤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侵蚀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用最小的权力最大程度为难人,这种不良现象并不罕见。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合理投诉被当成麻烦,维权被视为找事,已成隐秘“规则”。手握权力者试图通过敲打“不懂事”的人,彰显自身“权威性”。单位负责人称宗先生被解雇是因“不受管控”,恰恰暴露了问题的本质,在部分管理者眼中,员工只能绝对受控,就连正常投诉公交车都是“大逆不道”。
微权力虽小,却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基层治理的成效,一旦失去监督,最小的权力也可能释放出最大的恶意,成为刁难人、打击人的工具。在这一事件中,公交公司擅自改时间需要纠正,是谁泄露了投诉者个人信息必须彻查,单位擅自解雇员工涉嫌违法,交通部门的不作为甚至帮腔,也应调查追责。
溯及问题源头,要遏制微权力的傲慢,就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对滥用权力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他们明辨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唯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让微权力回归服务本质,让公民合法投诉得到保障,让“一句投诉丢工作”的荒诞剧情不再上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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