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穿越回古代,成为一个大户人家的丫鬟,你每天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
别被电视剧骗了。电视剧里的丫鬟要么是主角的“神助攻”,要么最后逆袭成妃。但真实的历史,比这残酷得多,也恶心得多。
她们不仅仅是仆人,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她们是“人肉茶几”、“活体痰盂”,甚至是冬天用来挡风的“肉墙”。
陪嫁丫鬟:
首先,别以为丫鬟就是端茶倒水那么简单。
根据明末清初思想家颜元在《颜元集》中的记载,丫鬟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
鸡初鸣(大概凌晨5点) ,你就得起床。天还没亮,就得开始洒扫庭除。主人起床前,你要准备好洗漱用品,站在旁边像个“人形支架”一样等着。主人一醒,你立刻去收拾床铺。
等主人开始吃早餐,你退下去厨房帮忙。你以为能歇会儿?不,“得闲则浣濯纫缝”——只要一有空,就得洗衣服、做针线活。原则只有一个:“先公后私”,主人的事排第一,自己的事靠边站。
到了晚上,伺候完主人洗漱、铺好被子,你以为结束了?“通房丫鬟”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颜元集》
“通房丫鬟”,这四个字是古代女性悲剧的集大成者。
所谓“通房”,指的是她们的卧室与主人的卧室是“相通”的。为什么相通?为了方便夜里伺候。
《红楼梦》里,贾宝玉初试云雨情的对象就是他的大丫鬟袭人。书中写得很隐晦,但道理很直白:袭人是贾母“给了”宝玉的,这在当时被认为理所当然。
通房丫鬟的核心职责,就是在女主人身体不适或怀孕时,代替女主人满足男主人的生理需求。她们是“活体嫁妆”,是随着小姐嫁过来的“工具人”。
《红楼梦》的丫鬟们。来源/电视剧《红楼梦》截图
更扎心的是身份。虽然干了妾的事,但在法律上,她们依然是奴婢。《大清律例》写得明明白白:“婢女虽经主人收用,仍系奴婢。”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们没有名分,生下的孩子地位低微,如果主人玩腻了,甚至可以直接把她们送人或者卖掉。
在主人眼里,她们不是人,是物品。
如果说以上是那个时代的“常态”,那接下来这些,就是人性之恶的极致了。
唐朝大概是丫鬟最惨的朝代之一。《唐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直接把丫鬟比作牲畜。
唐玄宗时期的大奸臣杨国忠,生活极其奢靡。冬天冷,他怕风吹,怎么办?他让一群胖胖的侍妾和丫鬟站在他面前围成一圈,给他挡风。他把这叫做“肉阵”。
更离谱的是,他让婢女用手举着盘子站在原地,充当“人肉茶几”。菜没吃完,手不能放下,人就定在那里,像家具一样。
到了明朝,严嵩的儿子严世蕃更是变态。他患有气管炎,痰多。他不吐在痰盂里,他让一个漂亮的丫鬟跪在面前,张开嘴,把痰吐在丫鬟嘴里,丫鬟还得咽下去。这个“工具”有个讽刺的名字,叫“美人盂”。
西晋的石崇也毫不逊色。他如厕时,不是自己擦屁股,而是让十几个穿着锦绣的侍女伺候,用特制的竹片帮他刮干净。在那个没有卫生纸的年代,丫鬟的手指就是卫生纸。
为了防止“后院起火”,丫鬟连走路都有规矩。男仆是不能进内院的。如果有紧急情况需要传话,男仆只能走到中堂,再由老佣人转告。
丫鬟如果想走出二门,必须用帽衫或者布把自己的脸遮得严严实实,不能让人看见。这是一种极致的物化——你的身体、你的脸,甚至你的呼吸,都属于主人。
历史书上,我们看到的是帝王将相,是才子佳人。但翻开史书的角落,我们看到的却是“肉阵”、“美人盂”这样的血淋淋的字眼。
丫鬟的命运,百分之九十取决于遇到的主人是不是人。
遇到好主人,比如《红楼梦》里的平儿,尚能在夹缝中求生存;遇到变态,那就是人间炼狱。
参考来源: 1. 《唐律疏议》、《旧唐书·李光颜传》相关记载 2. 明·颜元《颜元集》 3. 清·《大清律例》关于奴婢身份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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