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那个秋天,古龙把自己的日子过到了头。

这一年,他才四十七,正是壮年。

临走那会儿,旁人问他有啥放不下的。

他脑袋晃了晃,甩出一句硬邦邦的话:“追悼会就免了,干咱们这行写武侠的,死也要死得漂亮,像个大侠。”

这话听着那是相当提气,可你要是翻翻他当时的日子,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肝硬化、中风、血压高到爆表,兜里比脸还干净,甚至还背了一身还不完的酒债。

不少人替他惋惜,觉得这人把老天爷赏的一碗“才气”饭,给砸了个稀巴烂。

可你要是把他这辈子掰开了揉碎了看,你会发现,古龙这辈子根本不是失控的赛车,而是一连串精明到骨子里的“买卖”。

他心里一直有本账。

他不光算得门儿清,而且每次都敢把全部身家押上去。

第一笔买卖:拿“低端”换活路

古龙刚开局拿到的牌,简直烂透了。

1938年生在香港,后来漂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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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是玩政治的,娘沉迷牌桌,家里别说热乎气,简直就是个冰窟窿。

最后爹妈散伙,当爹的找了新欢,把他和弟弟像垃圾一样扔在一边。

按理说,这种环境长大的娃,要么烂在泥里混黑道,要么咬碎牙关考功名。

古龙起初走的是后一条路。

这小子是个读书种子,考进了成功中学、淡江英专。

不出意外,他本该是个翻译官或者教书匠。

偏偏这时候,现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脑子里装的是莎士比亚、海明威这种西洋文学的高级货,肚皮却饿得咕咕叫。

是守着“文学梦”饿死,还是放下身段填饱肚子?

他的选择是:写武侠。

那个年代的台湾,武侠小说那是地摊货,是引车卖浆之流打发时间的玩意儿。

对一个读外文书的文艺青年来说,干这个简直是自降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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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古龙心里有数:写诗写散文,那点稿费连两斤花生米都买不起;写武侠,给的多,能换大酒,能吃大肉。

1958年,他把笔锋一转,干了。

这步棋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虽然是为了碎银几两去写“俗书”,但他手里的家伙事儿却是“顶配”。

他根本不屑于写什么招式套路、门派恩怨。

他把海明威那种短促有力的句子、日本侦探小说的悬念、西洋文学里对人性的解剖,一股脑全倒进了江湖里。

从这时候起,他找到了自己的独门绝技:降维打击。

他笔下的男主角,不是正襟危坐的大侠,而是赌鬼、浪荡子;女主角也不是刻板的侠女,是舞女、是情人、是酒杯里的倒影。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李寻欢的飞刀哪里是刀,分明是中年的无奈;《绝代双骄》里,小鱼儿和花无缺也不只是复仇,那是逃不掉的命。

为了活命,他不得不写;为了不吐,他不得不变。

谁承想,这原本为了混口饭吃的权宜之计,愣是让他砸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古龙江湖。

第二笔买卖:拿“安稳”换自在

时间晃到70年代,古龙的名号响彻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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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人生给他出了第二道选择题:日子到底该怎么过?

其实老天爷待他不薄。

在和几个舞女有过几段露水情缘,甚至搞出私生子后,他碰上了梅宝珠。

这姑娘是标准的好媳妇,高中学历,文静懂事。

她嫁给古龙,还给他生了三个大胖小子。

这会儿的古龙,钱有了,名有了,家也有了。

按常理,这时候最划算的活法是:收心养性,老婆孩子热炕头,把“浪子”洗白成“一代宗师”。

可古龙偏不。

这段婚姻也就撑了三年,彻底崩盘。

为啥?

不是梅宝珠不行,是古龙心里的算盘打法不一样。

对他而言,家的温暖就是绳索,意味着每天得对着同一张脸吃同一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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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靠灵感和荷尔蒙活着的人,平淡的日子简直是慢性毒药。

他的徒弟丁情看得最透:“古大侠骨子里就是风里的沙,根本落不了地。”

于是,古龙做了一个让旁人跌破眼镜的决定:不当“好丈夫”,彻底做回“浪子”。

离了婚,他彻底撒了欢。

舞女、明星、女学生,身边的女人换得比走马灯还快。

这种活法虽然在道德上被人戳脊梁骨,但从写作上看,却是他保持高产的燃料。

他要刺激,要新鲜,要那种在红尘里翻滚的痛快劲儿。

女人是故事的起笔,分手是故事的落款。

最疯的时候,他同时周旋在四个女人之间,还得应付四家出版社的催稿。

结果喝高了,把稿子寄串了门,搞得编辑大半夜还得改封面。

这种乱糟糟的日子,常人一天都受不了,古龙却乐在其中。

他用破碎的婚姻,换来了创作上的绝对自由和情感上的持续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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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买卖,做人的账本上是亏的,但在艺术的账本上,他觉得自己赚翻了。

第三笔买卖:拿“寿数”换痛快

古龙晚年最大的争议,就是他对身体和钞票的挥霍。

大伙都知道他是酒蒙子,可很少有人琢磨,他为啥喝得这么不要命?

是因为酒好喝?

当然不是。

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古龙虽然住着豪宅,但家里经常冷锅冷灶,冰箱打开只有啤酒。

他当时简直是分裂的:一边是出版商挥着支票排队求稿,一年出五六本,一周写十几万字;另一边,内心巨大的空洞像黑洞一样要把他吞了。

这时候,他做了人生最后一笔,也是最惨烈的买卖:拿钱和命,买“热闹”。

他写字极快,拿到稿费就组局。

朋友来了,管你是真情还是假意,他一口一个“兄弟”,XO洋酒像自来水一样往外倒。

有人算过,他是台湾最存不住钱的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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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却嘿嘿一笑:“怕啥,我还有这颗脑袋。”

但这背后的真相挺凄凉:他怕孤独。

他写过一本《欢乐英雄》,书里嬉皮笑脸,热闹非凡。

可实际上,写这书的时候,他刚被情人甩了,老爹也没了,自己正陷在抑郁和酒瘾里爬不出来。

他用纸上的“欢乐”掩盖日子的苦,用酒桌上的“喧嚣”抵抗骨子里的冷。

1984年,古龙第一次中风。

医生下了通牒:再喝,就是找死。

摆在面前的路很清楚:

选A:戒酒保命,当个苟延残喘的病号。

选B:继续喝,维持“古大侠”的体面,直到挂掉。

换做旁人,肯定选A,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

可古龙选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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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探病,躺在床上的他还贫嘴:“医生不让嘴喝,我心里正喝着呢。”

仅仅一年后,1985年,一场大醉再次引发中风,这回他没能醒过来。

走之前,他对那种小心翼翼、为了长寿而长寿的活法嗤之以鼻。

因为在他的字典里,“痛快”永远比“长久”值钱。

回过头看

古龙这四十七年,其实就是不断地在做“短线投机”。

他没像金庸那样,把人生修成一座庄严的庙堂;他把人生过成了一家永不打烊的小酒馆。

他用出身的苦难换来了看透人心的眼力;

他用家庭的破碎换来了无牵无挂的浪子人设;

他用身体的透支换来了短暂却耀眼的燃烧。

你说他亏了吗?

要是算寿命、算存款、算世俗的安稳,他亏得连裤衩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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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是算留下的文字、算在读者心里的分量、算他自己追求的那种“快意恩仇”,他赚大发了。

他曾在书里写道:“只要有美女和美酒,无论如何,人生总是值得活的。”

这句话,不是他随手编的台词,是他拿命践行了一辈子的信条。

世上再无古龙,因为没人敢像他这样,把人生这笔账,算得如此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