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上和人打架时,被少夫人当场相中。
她给了我五十两银子,问我愿不愿意给她夫君当妾。
知遇之恩当以身相许没错。
但这许法,对吗?
可我着实缺银子,便咬牙答应了。
进府后我才知,夫君内向,婆母猖狂,弟媳嚣张。
她买我回来,根本不是为了伺候谁。
她是让我来这个家,当阎王的。
这婚事催得急,既无良辰吉日,也无喜轿新郎。
处理完家中琐事,我揣着剩下的五两银子,独自一人从侧门进了卫府。
为了感念少夫人的知遇之恩,路上还顺道摘了一束野菊花。
少夫人拿着那花,笑的拘谨。
顾小姐,听闻你在家连继母都打呢?
我原想说,没影的事,结果嘴一瓢,说成了:顺手的事。
夫人的握住我的手当场就僵住了。
为了那五十两,我连忙解释:夫人误会了,我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她松了口气:那就好。
我不敢告诉她,我一般是先讲理,再打人。
云州城谁不知我顾弦衣长的漂亮。
但比漂亮更出名的是,心狠手辣。
我原以为我这辈子是嫁不出去的。
毕竟我家的名声早就臭了。
酗酒的爹,当老鸨的继母,好赌的弟,还有一个泼辣的我。
云州城的人说起我家时,都调侃是五毒俱全之家。
如果不是弟弟伤人坐了牢,继母准备卖我去青楼。
我也不至于为了五十两让自己当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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