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欧阳修一句词把古代夜晚的浪漫写得淋漓尽致。

你是不是也跟着脑补过:每天华灯初上之际,和心上人踏着月光漫步,赏星望月、吟诗作对?

对不起,我得泼你一盆冷水。真实的古代夜晚,根本不是浪漫小剧场,而是步步惊心的恐怖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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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大多数的时候,对于古代百姓来说,天一黑就意味要上床休息了。天一黑还在外面晃悠,可能连命都可能保不住。古代的黑夜,藏着你想象不到的危险,他们除了睡觉几乎什么都做不了。

古代的照明条件极差,基本就是靠油灯和蜡烛来照明。可这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奢侈品”。

宋代一根普通民用蜡烛要20文,相当于城市下层平民大半天的收入,谁舍得多点。

即便点了灯效果也拉胯得很。油灯的亮度大概相当于现在一根生日蜡烛,只能照亮眼前一小块地方,稍微远一点就是一片漆黑。

因此你想出门靠月光和星光还好点,但要是遇到阴天、雨天,那就是彻底的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当时的道路坑坑洼洼,有沟渠、有粪堆、有垃圾,甚至还有敞着盖子的水井,没有光,走着走着掉进坑里摔死的也很正常。明代《帝京景物略》里就记载京城夜行者“堕阱死者”不在少数。

就算是现在的城市,如果没有任何灯光,你愿意出去走一圈吗?相信没有几个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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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在古代晚上的治安可是一点都不好的。

古代城市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警力覆盖”,天一黑,衙门下班,整个城市就进入“半失控”状态。

劫匪、小偷、流氓……这些人专门挑夜晚出没。一个普通老百姓半夜走在路上,等于把自己打包送到了歹徒面前。

明清笔记小说里,夜行遇盗、夜归被杀的记载比比皆是。《折狱龟鉴》这类判例集中,夜间的抢劫、强奸案件占比高得吓人。

当时老百姓有个共识,天黑之后出门的多半是歹人。因此古代历朝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夜晚违法犯罪活动,都会施行宵禁制度。

天黑之后,除了特殊人员(比如巡夜的官兵、送信的驿卒、打更的更夫),所有人不得在街上行走。你敢出门被抓到轻则一顿板子,重则当场被杀都没处伸冤。

宵禁制度从周朝就有了,到唐代尤其严格。宋朝之后宵禁稍微松了一些,出现了夜市,但那也只是在少数大城市、少数地段。绝大多数地方、绝大多数时间,宵禁依然是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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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能会说,那我在古代城市边缘、乡村地区,民风淳朴,没有法律,没有歹人应该可以吧。

可这些地方有野兽呀,夜晚常有狼、熊、甚至老虎这些猛兽游荡,半夜还在外面晃荡,碰上的概率很大,那时候就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加上古人普遍相信,夜晚是“阴气最重”的时候,鬼魅、妖怪、游魂都在这个时候出没。民间禁忌一大堆:夜不独行、夜不吹哨、夜不回头……甚至连半夜梳头都被认为会招来不干净的东西。

天黑之后,外面有鬼、有妖、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谁还敢出去玩,更何况这部分人基本没有“夜生活”的需求。

古代绝大多数人是农民,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家温饱都勉强。为了生存天一亮就得下地干活,锄地、施肥、浇水、收割……全是重体力活,干到太阳落山,人已经累得跟狗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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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他晚上出去浪?他只想躺平。因此古代天黑就摸黑上床,靠聊天或者直接睡觉打发时间才是大部分人最有性价比的活动。

至于娱乐那是有钱人的事,贵族和官员是有夜生活的,他们点得起蜡烛、雇得起护院、不怕被抢不怕被打,但也会有特定的地点,例如个人府邸、自家院子。又或者是特定时间,例如元宵节。

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朝廷会特许“放夜”,也就是暂时取消宵禁。

这几天晚上,老百姓可以出门赏灯、游街、约会、猜灯谜……这才是古人真正能享受夜生活的时刻。

所以你去看那些描写夜晚美好的古诗词,几乎都写在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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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的“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元宵节。欧阳修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也是元宵节。

明白了没?古人不是每天晚上都能浪漫,是一年就那么几天。

其余时间,为了自家小命着想,天黑还是早早的上床睡觉吧,或许还能多生几个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