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4月17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春明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吉林市第一中学,开展以“与‘法’同行,‘未’你而来”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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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在学校礼堂举行,现场秩序井然、座无虚席。宣讲紧密结合高中生身心发展特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选取贴近校园生活的典型案例,重点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自我防范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在授课过程中,郭春明结合真实案例,系统分析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及其对个人成长的深远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规则意识。同时,针对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矛盾与风险,提出要理性应对、依法维权,切实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整场宣讲内容丰富、生动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意义。参与师生普遍反映,此次法治教育课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了明辨是非和守法自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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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延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推进法校共建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不断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保障防线,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来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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