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诉材料给上级法院后,经常收到法院的短信告知,案件已经交给下级法院处理了,之所以会这么搞,就是现在对于案件的纠错工作,实行的是谁办的案件,自己来复查,自己来启动。自己办错的案件,那么自己启动纠错,这种事在逻辑上就不合理。所以,也有很多人因此抱怨,就是因为这种规定,法院才会不害怕办错案。

从我们的申诉经验来看,如果你的材料被转到基层法院,有一部分情况,本质上还是因为你的申诉理由,没能说服上级法院,你的证据材料,无法使得上级法院认定,这个案件存在重大错误,需要他们亲自提审。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你的案子存在问题,是会联系你,告知你进一步提交材料,甚至对你进行一定的询问,然后案件才会被真正受理,纠错程序才会启动。

当你的案件的被告知转下去时,往往已经是经过再审或者抗诉程序的案件,没有新的理由和证据,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材料,由于之前已经做出过裁判,所以法院认为这个案子没有问题,或者说你的申诉理由和证据,不足以启动纠错程序。如果是第一次找,则一般不会被转下去。当然也有越级申诉的,被转下去的,这个是少数情况,这是理所应当转下去。

没有申诉经验的人,看到自己的材料被转下去,就认为自己是法院转下去自己的材料,让办错案的人纠正错误,十分荒唐,而不是去分析自己的申诉理由是否正确,自己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达到启动纠错的标准。所以,这也是给大家一个建议,材料被转下去后,最好还是重新组织申诉材料和提交证据,真正能驳倒法院的裁判理由,达到重审的标准。

当然,我说的只是正常情况下的正常申诉流程,如果确实遇到人为干扰,存在严重的枉法裁判行为,错误很明显的冤案,却还是交给地方法院处理,则肯定需要特别的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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