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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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邮局海关现场关员对一件申报为“纪念品”的进境邮件实施查验时,发现邮件图像显示异常。经人工开箱查验,发现内装物品为熊胆5颗,共重18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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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科所有种都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保护物种。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 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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