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又熬到凌晨三点。
其实没什么非干不可的事。刷了四十分钟短视频,把朋友圈翻到前天那条为止,打开购物软件看了半小时我根本不会买的东西。手机烫得拿不住,眼睛酸得睁不开,但就是不想放下。
我以前一直觉得这叫“自制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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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里面提到一个概念,我突然就释怀了。那个概念叫“报复性熬夜”——白天的时间都被别人支配,只有深夜那几个小时,才真正属于自己。所以舍不得睡。哪怕困得要死,哪怕明知道第二天起床会后悔。
我仔细想了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上班的时候,我的时间被钉钉支配。开不完的会,回不完的消息,领导什么时候找你你就得什么时候在。中午吃饭都像打仗,扒拉两口赶紧回去继续干活。下班了以为解放了,结果地铁上还得回工作群,回到家洗个澡就快九点了。
这时候你让我十一点睡觉?那这一天我到底活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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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本质上是在跟白天抢时间。抢的不是睡眠,是那一点点“我还能掌控自己生活”的幻觉。哪怕那幻觉只值两小时,哪怕代价是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去公司灌咖啡。
所以我现在不劝自己早睡了。我只是告诉自己——如果今天必须熬夜,那这俩小时就别刷短视频了。看一部想看了很久的电影,翻几页买了没拆封的书,哪怕只是戴上耳机发会儿呆,也比被算法牵着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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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熬夜不可耻,可耻的是熬了一晚上,第二天连自己熬了什么都说不上来。
你昨晚几点睡的?评论区报个数,看看谁是今天的熬夜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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