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出来说话了。

他们把法律条文一条一条摆出来。

解释为什么这9个人不会坐牢。

解释完你就明白了。

先说14岁,刑法第17条,白纸黑字,未满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用负责,一点都不用。

那9个人里,8个是这种情况。

法律写得清清楚楚。

依法办事,不能追究。

再说那个满14岁的。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只对8种严重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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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8种?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就这些。

没有殴打。

没有围殴。

没有寻衅滋事。

那警方为什么认定寻衅滋事?

因为这9个人的行为确实恶劣。

可寻衅滋事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的事。

不是刑法。

治安处罚最重是什么?

拘留。

15天封顶。

可那个满14岁的孩子,行政拘留12日,然后呢?

然后暂缓执行,因为年龄,不送拘留所,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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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律师说完,会发现一个问题。

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

可保护的是所有未成年人。

还是只有施暴的未成年人?

小泽今年12岁,他也是未成年人,他被打的时候,法律保护他了吗?

没有。

因为他被打的时候,施暴者也是未成年人。

所以法律选择保护施暴者,那受害者呢,谁保护受害者,没人回答这个问题。

有律师说了一句话。

他说,未成年人不负刑责,曾经是文明的体现。

可现在,成了低龄施暴者的保护伞。

这话听着扎心。

但你想想,有没有道理?

极目新闻写了一篇文章。

标题就叫:小学生遭9人群殴岂能被白打。

说了几句话。

对施暴孩子一放了之。

既是对正义的漠视。

也是对受害者和施暴者的不负责任。

影响双方的健康成长。

这话什么意思?

对受害者不负责任,小泽现在不敢返校,谁管?

对施暴者不负责任,他们觉得打了也没事,下次还打。

两边都害了。

就叫依法办事?

有律师提了一个建议,说教育部门应该出来说话,不能一句"发生在校外,跟我们无关"就推干净。

学校有教育责任。

教育局有管理责任。

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应该有动作。

可现在有什么动作?

没有。

就一句跟他们无关。

然后呢?

然后小泽一个人在家里发抖。

那9个人继续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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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里,说什么的都有。

有人说,打完了,抢完了,翻家翻完了,然后呢?8个不处罚,1个免执行。

有人说,这叫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施暴者吧。

这些话,都很直接。

也都很无奈。

因为你说不出哪里不对。

法律就是这么写的,警方是依法办事,可依法办事的结果,就是小泽一个人承受一切。

那这法律,保护的是谁?

有专家出来说了。

说可以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

赔钱。

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钱能买来什么?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没错,可保护的是所有未成年人,不是只有施暴的未成年人。

小泽也是未成年人,他被打了,谁保护他,现在没有答案。

有专家提议建立追踪机制。

让施暴者定期报到。

接受监督。

防止再犯。

这是个好提议。

可提议到落实,距离有多远?

不知道。

下一次出现同样的事,还是一样的结果吗?

希望不是。

你怎么看?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