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4月17日,鹏鹞环保(300664.SZ)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初审被判犯内幕交易罪,获刑并处巨额罚金。
同日,证监会公布高鸿股份(已退市)财务造假案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主体合计被罚款1.69亿元。
此前不久,上海高院二审判决多家配合某新三板公司造假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越来越多的案例,以及证监会和公检法等机关的数据表明,针对证券市场违法犯罪的“法网”正在越织越密。
官方数据显示,2025年,证监会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01起,作出处罚决定661份,罚没金额154.74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线索172起;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办理重大证券犯罪案件200余起;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418人;各级法院在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已审结多起典型案件。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针对证券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立体追责体系已经形成,系统性“打大、打恶、打重点”也已常态化。专家建议,持续深化监管协同机制,同时不断强化应对新型、复杂、隐蔽违法犯罪手段的能力。
行民刑立体追责
4月17日,鹏鹞环保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当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初审《刑事判决书》。无锡市中院判决被告人王洪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60万元。
同日,证监会对连续9年财务造假并构成欺诈发行的高鸿股份案作出处罚决定:对高鸿股份罚款1.35亿元;对10名相关责任人共处罚款3375万元,其中3人分别处以10年、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结的新三板市场供应商及客户帮助发行人财务造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已经生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恢恢法网持续对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展开立体化追责。在过去的2025年,这张法网也已取得显著成效。
证监会4月17日公布的2025年执法情况综述显示,当年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01起;作出处罚决定661份,同比增长11.66%;罚没金额154.74亿元,同比增长0.86%;处罚责任主体1506人/家次,同比增长13.49%;市场禁入142人,同比增长20.34%。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线索172起,与2024年基本持平,涉及违法主体500余人。
公安部经侦局2026年1月28日表示,2025年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证券期货犯罪活动,全年共办理重大证券犯罪案件200余起,有力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则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会同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等证券犯罪418人。
在审判环节,证监会在2025年执法情况综述中称,该会联合司法机关,加强对欺诈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的协同打击,多起案件刑事判决落地、民事赔偿到位,有力震慑违法行为。
例如,紫晶存储10名高管全部获刑,最高刑期7年6个月;金通灵原实控人被判6年;东方时尚实控人因操纵市场被判6年6个月,罚金1.7亿元;配合北京文化、科融环境造假的注册会计师被判处实刑。
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民事赔偿特别代表人诉讼取得重大进展,其中金通灵案4.3万名投资者获判赔合计7.7亿余元。配合华虹计通、赛为智能造假的第三方被判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制度建设上,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系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文件。
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逐步建立了常态化的协同机制,确保了行政调查、刑事侦查、检察起诉、司法审判各环节无缝对接,大幅提升了办案质效。”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运森对记者表示,执法司法力度空前,与行政、民事处罚形成强大震慑,系统性“打大、打恶、打重点”已成为监管常态,立体追责体系已经形成,持续强化了资本市场的纪律约束。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近年证监部门及公检法机关合力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取得重要成效,主要体现在案件查办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立体化追责体系初步形成、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形成震慑、制度协同机制持续优化等方面。
“行政、刑事、民事责任的立体追究,特别是‘行刑衔接’与民事赔偿机制的创新(证券代表人诉讼),填补了过往追责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违法成本可谓‘牢底坐穿、倾家荡产’。”厉健进一步称。
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春峰看来,织密立体追责“法治网”已在四个方面取得重要成效:案件查办与追责形成规模震慑;行刑司法衔接效率显著提升;市场生态与风险防控持续净化;协同机制框架基本成型。实现“行政监管—刑事侦查—检察公诉—司法审判”全链条贯通,专项打击向常态化协同转变。
顾春峰认为,上述成效能产生多重积极意义。
一是夯实资本市场法治根基。以“零容忍”导向完善执法司法规则,补齐行政惩戒与刑事追责衔接短板,推动资本市场从“监管驱动”向“法治驱动”转型,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二是筑牢中小投资者保护屏障。立体化追责与民事赔偿机制并行,实现“惩违法、挽损失”,修复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三是服务金融强国与高质量发展。净化市场生态、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障直接融资功能发挥,助力实体经济融资,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治理现代化。
四是提升全球资本市场竞争力。增强境外投资者信任,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仍有改善优化空间
在肯定显著成效与积极意义的同时,业内专家还对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法治环境提出建议。
“应对新型、复杂、隐蔽犯罪手段的能力有待持续加强。建议进一步整合监管、司法与商业数据,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强化科技监管能力。”陈运森同时建议,持续深化监管协同机制,进一步固化并扩大跨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将更多相关部委纳入常态化协同网络。
“目前,证券民事赔偿与刑事程序衔接方面比较薄弱。”厉健举例称,受损投资者很难通过裁判文书网等公开途径及时获取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加上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尚未出台、被告人服刑、刑事追缴退赔与民事赔偿的衔接机制尚不顺畅等原因,导致这两类投资者索赔长期处于艰难探索阶段。
为此,厉健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为投资者照亮维权之路。
“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诉讼模式虽然很成熟,但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示范案件审判周期较长,后续案件可能要等两三年以上才能立案,部分案件存在执行难、调解难等情况,也希望得到进一步改善。”厉健补充道。
顾春峰也建议健全制度化协同体系,同时在强化专业化能力建设方面,应建立证监与公检法人才双向交流、联合培训机制,组建证券犯罪专业办案团队,出台新型违法认定指引与典型案例库。引入大数据、区块链、AI穿透分析等技术,提升资金穿透、证据固定、违法识别的智能化水平。
在提升追赃挽损与惩戒实效方面,顾春峰认为,应建立涉案资产查扣冻优先机制,推行刑事侦查与民事保全同步启动,简化资产处置流程,探索跨境资产联合追缴机制。统一执法司法裁量标准,发布类案裁判指引,落实“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提高特别代表人诉讼覆盖率与执行率。
为构建惩防一体化长效格局,顾春峰建议,推动“前端合规辅导+中端动态监管+后端严厉惩戒”联动,开展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联合合规检查,强化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深化跨境监管协作,加入国际证券执法互助网络,完善跨境证据互认、人员协查、资产返还规则。定期发布协同打击白皮书与典型案例,强化市场警示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从源头遏制证券违法犯罪。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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