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闹得全网都在讨论的长沙小区道闸碰伤退休阿姨那事儿,总算有了准信儿。经过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好几轮的调解,这起拖了好些天的“没碰到也受伤”的纠纷,总算画上了句号——开车的那人从头到尾没掏一分赔偿钱,物业那边倒是出于人情,给阿姨拿了点基础的看病钱。

跟一开始两边各说各的理、网友吵得不可开交的乱劲儿不一样,最后这处理结果,没偏向任何一方,也没坏了规矩。而这事儿能了结,关键就俩关键点:一是民警和社区调了完整的监控,把现场情况查得明明白白,确定这是民事纠纷,不是交通事故;二是小区里本来就有专门的行人道,道闸旁边还清清楚楚贴了“行人不准过”的告示,阿姨违规从这儿走,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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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这事儿的起因,就是阿姨一时图省事。这位退休的公务员阿姨,为了少走几步路,压根没把道闸旁的禁止告示当回事,放着好好的行人道不走,非要从机动车道穿过去,甚至伸手去推正在往上抬的道闸杆,最后被不算轻的铝合金道闸杆砸到了脸和牙,四颗假牙都坏了,后续还得花钱种牙。

事儿刚发生那阵,阿姨情绪特别激动,总跟人说自己是退休公务员,还念叨着“我一辈子都守规矩,绝对不会讹人”,就是想拿回看病的合理开销。她还特意说了赔偿的想法:让车主担20%的责任,物业担80%。在她看来,车主没留心观察,物业没及时拦住她违规,俩都得为她受伤负责。

可开车的那位态度一直很坚决,从头到尾都不肯私下赔钱,也不认为自己该担一点损失。他的说法很实在:当时自己开得很慢,完全按小区的规矩来,车跟阿姨压根没碰到一块儿,道闸抬杆也是系统正常运作,自己没半点开车失误;倒是阿姨明明看到禁止告示,还故意违规穿行、去碰道闸杆,受伤了就该自己负责。

刚开始不少网友还在争论“车主该不该下车问问情况”“没碰到人用不用赔钱”,直到完整的监控放出来,大家才看清楚实情:小区道闸伤人,不代表车主就必须担责,关键看车主有没有过错、是不是危险驾驶。这事儿里,车主没违规、没碰到人,本来就不该被扯进赔偿里,他的坚持,说白了就是守住“没责任就不担责”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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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闹大后,交警先过来了,看了监控和现场的标识,明确说这是“非接触事件”,不算交通纠纷,不用按交通规则定责任。之后,派出所和社区主动站出来,组织车主、阿姨和物业坐下来调解了好几次,想把矛盾解开。而这次调解的重点,不再是“谁气性大、谁理亏”,而是“谁该负什么责”——监控在、行人道在、告示在,这三样,直接定了责任的大方向。

调解过程也不顺利。阿姨一直抱着自己的要求不放,觉得车主和物业都有错,必须分担赔偿;车主也不让步,说要么去法院打官司,要么各自承担后果,坚决不接受没责任还赔钱;物业倒是好说话,愿意配合调解,但也不想全掏医药费。

经过好几次沟通,阿姨也慢慢转变了想法,索赔的对象从一开始的“车主加物业”,慢慢变成了“主要跟物业谈”。这一变化,其实也说明责任到底该怎么算——车主没责任的事儿明摆着,阿姨自己也清楚,再缠着车主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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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物业和阿姨谈妥了,物业给了部分基础的看病钱。但得说清楚,这钱不是法律上要求的“责任赔偿”,只是出于人情的帮扶,不想把事儿闹得更僵。这俩事儿差别大了:责任赔偿是说物业有明显过错,必须赔钱;而人道主义帮扶,就是出于情理帮一把,不代表物业要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