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我国正式进入“十五五”发展阶段,今年中央也发布了多项与“十五五”阶段工作规划相关的重要文件,其中全国两会后,中央正式公布《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养老待遇调整机制,调整向退休待遇较低人员倾斜,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这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了政策保障,让广大退休人员对养老金调整形成了稳定预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回顾近年来的养老金调整工作,可以观察到养老金调整比例整体呈下行趋势,从2020年的5%逐步下调至2025年的2%,不少退休人员产生担忧:担心今年的调整比例会进一步降低,或是担心本次调整后养老金将不再上涨。对此,公众无需过度忧虑:我国养老金调整工作并非随意决策,而是建立在明确的制度框架之上。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需根据物价变动与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过程始终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因此每年养老金调整比例的制定均有明确依据,属于制度化调整机制的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平稳阶段,“十四五”期间我国GDP连续稳定实现5%增长,物价涨幅也进入平稳低位区间;尤其在全国两会的经济主题会议上,已明确2026年我国经济增长目标为4.5%-5%。据此,笔者预计今年养老金整体调整水平将低于2%。但无论最终调整比例如何,能够保持养老金连续上调本身具备重要意义;同时需要说明,养老金调整比例为整体平均水平,无法反映每位退休人员的具体调整情况,个人实际增长幅度会因调整规则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前我国采用的养老金调整方式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组合模式,三类调整方式各有其定位与作用:第一,定额调整采用统一标准,核心是保障调整的公平性,无论个人原有养老金水平高低,均可获得相同的调整额度;第二,挂钩调整侧重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个人原有养老金水平越高、累计缴费年限越长,挂钩调整可获得的增长额度就越高;第三,适当倾斜是政策对特殊群体的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额外增加调整额度,符合年龄或对应条件的退休人员即可享受该政策。

针对当前的调整方式,社会上存在不同意见,例如有观点提出取消挂钩调整,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以多缴、长缴为激励方向,因此取消挂钩调整并不具备可行性。而“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调整向低收入退休人员倾斜,该要求应当如何落实?有人提出应当提高定额调整的标准,例如将全国定额调整统一提高至50元,以此增加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涨幅,该方案是否具备可行性?笔者认为该方案并不具备实操性。回顾去年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各地普遍对挂钩调整部分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定额调整仅保持小幅变动,多数地区定额调整额度集中在25元至30元区间,其中上海定额调整额度最高,为50元,西藏为49元;若要求所有地区将定额调整统一提高至50元,多数地区的财政能力难以支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养老金3000元、工龄30年,按照辽宁省原有方案测算:调整额度为27+3000*0.3%+9+15*0.9=58.5元,涨幅1.95%,接近2%的整体调整水平;若将定额调整提高至50元,总调整额度将变为80.5元,涨幅达到2.7%,该涨幅明显超出现有养老基金的承受能力。事实上,国家确定调整框架后,具体调整方案由各省市自行制定,核心原因是各地区退休人员结构、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能力存在较大差异,无法由国家统一制定具体调整额度;今年的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养老金调整机制,未来明确养老金“如何涨”的制度化规则将成为更核心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