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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眼里,一个孩子若参与围殴、入室翻找财物,这都不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那什么算?

| 半糖可乐

3月21日,宁夏银川西夏区兴泾镇12岁小学生小泽(化名),独自骑电动三轮车外出时,因拒绝多名中小学生借车要求,遭到9人持续殴打、辱骂,施暴过程被拍摄,其还被胁迫带领施暴者进入家中翻找财物,家中有财物丢失。
经警方调查,9名涉事者均为中小学生,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其中8人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1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不送拘留所执行。李女士后以入室抢劫为由再次报案,目前警方正进一步调查。
小泽一家的遭遇令人无比愤懑。光天化日之下,小泽被9人持续围殴、恐吓、辱骂,甚至受到死亡威胁,还眼睁睁看着自己家被这帮人肆意翻动,那种无助与恐惧,可想而知。事后,小泽留下严重心理阴影,至今不敢返校;母亲看到施暴视频更是心如刀割,甚至因为心脏不舒服,需要吃速效救心丸。
这9个人的所作所为,简直无法无天,让小泽遭受如此大的伤害,他们却全身而退,没有付出实质性代价,让人难以接受。
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一律不执行”变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或初次违反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新闻中参与打人的陈某,已经年满14岁,本应行拘12日,但当地警方不送拘留所执行拘留,令人疑惑。
此外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予处罚或者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然而,其他免罚的8人,也仅仅只是“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这一系列处罚,没有让人看到新法“长出牙齿”,也未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成应有的威慑。
该拘留的为何不拘留?这里先要搞清楚,在这次暴力事件中,年满14岁的陈某扮演了何种角色。要说情节不严重吧,警方作出了行拘12天的处罚。但要说严重吧,又不执行拘留。这不免让人怀疑,新法虽然赋予了警方对14-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拘留的权力,但实际执行仍趋于保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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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在众人眼里,一个孩子若参与围殴、入室翻找财物,这都不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那什么算?可只要司法方面没有给出具体的认定标准,这个非常弹性的处置空间,可能让一些地方的警方执法时存在顾虑。
可见,要让新法落地,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认定标准,让小恶魔们不再轻易逃脱法律的制裁。
另外,也要加强矫治教育的配套建设。那些不到14周岁的施暴者,明明应该接受相应的矫治教育,本案中,暂不明确警方为何没这么做,但是从现实来看,在很多地方,针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数量少、质量参差、入学难,就算家长想把问题少年送去管教,实际上也面临没地方可送的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小泽的母亲后来以入室抢劫为由再次报案,目前警方正进一步调查。如果入室搜家翻找财物的情节属实,涉及的财务金额比较大,该行为可能涉嫌触犯刑法。不管适用哪条法律,人们都希望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尤其要尽快补上制度漏洞,让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真正落地见效、长出牙齿,而不是停留在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