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随便写写。
昨天一则评论:
一是,这类话题,基本上是不能谈了,除了颂恶。
二,明明是一篇谈霸凌的文字,这则评论与文章之间,究竟又有什么联系?
我本能地觉得荒唐可笑,懒得理会这种问题,索性便拉黑了。
弱智
之所以拉黑,是觉得这类愚氓内心所根植,存在一定的举报文化。
自去年封号半个月,世事人心险恶,略有知悉,在这片荆榛满目的棘野里,要保持对一些褐色荆棘的警惕。
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班主任会轮流动员不同的学生记录课堂上同学的言行——谁说了话,谁传了纸条,谁看了闲书。
记名,再课后打小报告,今天这个同学记名了你,明天轮到另一个同学,你就想着要报复回去,后天那个曾经记名你的同学又被别人记名了,他又想着要找谁出气。
孩童之间便在这样互相撕咬和报复之中,种下了险恶的种子。
这些种子长大之后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这一切,多数的阴谋和险恶,其实早在孩提时代就已经形成。
心灵瞽盲者,是不得不设防的。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人,每次回老家,遍地的俄粉、哈粉、伊粉,一开口便是假如我是……
张口闭口大义,实则做人却有两套标准。
对自己同胞的苦难,他们闭口不提,对他人阵营内的纠纷,他们又格外关注。
我之所以喜欢离群索居,也正因为这些荒诞的颂恶之声,会颠覆我对人的基本信任。
一个人如果眼睛看不见,那是肉体的残疾,是可以被同情的,但一个人如果心灵看不见,看不见别人的痛苦,看不见具体的人,看不见事实,只看得见阵营和旗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和这样的人交流,是没有意义的。
也正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的心是有限的,一个人的能量也是有限的,你没有办法每天都去面对那种“张口即恶”的话语,与这些人无力争吵,那就只能避而远之。
一百年前,胡适先生在上海推出他的《尝试集》,其中有一首名叫《老鸦》的白话小诗:
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我有时候默念着这些旧句,遥想着这些先辈,心底泛起一种复杂的情绪。
一百多年过去了,人们还是喜欢听呢呢喃喃的讨好,还是讨厌听哑哑的啼叫。
一个不肯为了讨人欢喜而改变自己声音的人,在任何时代都是不受欢迎的。
胡适那一代人身上有一种东西,也是今天很多人身上看不到的。
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知道自己说的话不会被所有人接受,他们也知道说这些话可能要付出代价——但他们还是选择做那只清早站在屋角上的老鸦,而不是檐下那一群讨人欢喜的燕子。
我也不是说每个人都必须去做老鸦,但至少,人不要反过来去攻击那些选择做老鸦的人,世界并不总是黄莺鸣翠柳的样子,也有阴云,也有冷风,也有需要警惕的东西。
劳东燕教授前几日发了一条微博,随即便有人阴阳道:
难道只要能把受害者也说成也不干净,施暴者就不再那么刺眼了?
谩骂是怎么样的?
这种我下不去笔原样转述的文字,我也遇到过诸如此类的文字,如果这样的谩骂都不算是恶犬,那什么才算?
上面这位说劳教授的回应“也挺歹毒”,那恶犬这个词和上面那些诅咒话比起来,哪一个更歹毒一点?真的分不清吗?
我欣赏捷克的剧作家哈维尔,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良心是人类固有的永恒存在的精神信仰,它存在于任何事物的背后,又居于任何事物之上。”
之前我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过同一个意思——同文同种的同胞,很多人尚未学会把个体的人格放在比群体的“胜负”更高的位置,尚未学会对陌生人的苦难产生跨越阵营的真实感受,又怎敢轻易地说,我们真正走向文明?
哈维尔几次入狱,昆德拉终身流亡,其生命自有其重。
而那些自以为站在胜者一方、终日以骂人为业的群氓,其实目不能视——视不见人,视不见痛,视盲于自己脚下的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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