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西安网约车司机杨师傅却为16天维修期的“误工费”发愁:保险公司称“营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付,肇事司机让找保险解决。这笔每天数百元的停运损失究竟该谁承担?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悉,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是否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成为判决的关键。

>>事发

网约车营运期间出交通事故事故,判定对方全责

市民杨师傅从事网约车司机工作已有五年时间,今年3月27日13时许,其驾车营运至西安市西大街时,左侧车道的车辆突然变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将我的车撞到后,由于惯性,我的车辆又撞到了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不仅车受损严重,我的头还流血受伤了。”杨师傅说,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为对方车辆全责,他不承担责任,车辆被送往维修厂进行了维修,“我经医院诊断为头部损伤、头皮裂伤,幸运的是受伤不是特别严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2026年3月27日13时47分许,马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沿西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桥梓口地铁站附近时向左侧变更车道,与左侧相邻车道沿西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杨某(杨师傅)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碰撞后杨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的左侧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双方车辆受损,杨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无责任。

杨师傅说,出现交通事故后,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了他车辆的损失和其受伤后的治疗费用,但车辆因损坏严重,在维修厂维修了16天时间,在此期间他无法正常工作赚钱,“家里还有老人小孩,半个月的损失对我的影响也很大。”杨师傅说,近期,他前后找到对方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于“营运损失”的问题,对方司机让他去找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则表示“营运损失”不包含在保险赔付的范围内,让他去找司机协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争议

保险公司or肇事司机;责任究竟谁来承担?

在维修厂出具的《维修证明》中,注明杨师傅驾驶的车辆于3月27日下午3时许进店维修,4月11日下午5时许维修完成,司机随后提车离店,“我是正规的网约车司机,自身有网约车驾驶证,车辆也具备网约车营运证,平均下来每天收入数百元,这些也都是有相关佐证的。”杨师傅说,这笔钱究竟该谁承担?还是自认倒霉?

4月1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在杨师傅这起事故中,营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包含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建议杨师傅和对方车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联系到对方司机马师傅,马师傅称其驾驶的车辆为公车,“负责管理车辆的同事说让杨师傅去找保险公司处理,我们交的是全险;其次,赔偿多少钱也需要有充足的证据。”马师傅说,因为此前没遇到过这类问题,他也不太懂如何去解决,对方不认可也可以去起诉保险公司,让事情公平公正解决。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