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没碰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郝生旺局长,有两个多月了,其实一直挺牵挂他这个“知名公仆”的。

此前,发了一系列令他不爽的评论文字。他很能沉住气,一概不回应、不澄清、不起诉,也不运作发起“跨省”,只闷声做一件事:投诉删文。

发一篇删一篇,一篇不留。

如果郝局长对我“诋毁”“抹黑”以及“侵犯名誉权”的指控,不总是藏在向平台的投诉里,而是义正辞严地告上法庭——我会敬他是条陕北汉子,可他偏不如此,选择了“忍辱负重”。

以前针对他的文字,与其说是批评,莫如说是提醒。他及其领导下的市监局,就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就要把屁股端端坐在西安套路贷团伙骨干成员王坚那一边,俨然要“一条道走到黑”。

死死卡住宏润集团,不给变更相关登记事项,“国际幸福城”烂尾楼开发就无从重启。2042户受害的购房人苦等苦熬十几年,估计诅咒他的百姓,决计不止我这个局外人。

把郝局长与恶名昭彰的西安李彬套路贷团伙联系起来,毕竟兹事体大,我很不情愿如此贸然。而从现实种种非正常现象看,郝局长分明给自己贴上该团伙“保护伞”的标签,至少是“涉嫌”,且招摇无忌。

如今,该团伙头目李彬,以及重要成员陈涛,已潜逃至柬埔寨;疑为该团伙“保护伞”的西安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贠笑冬也“进去”了。

风大浪高,郝局长仍不肯“跳船”,说来让人颇费思量。

只能揣度,郝局长早已跟李彬团伙深度绑定,想“跳船”也拔不动腿脚,身不由己之下,硬扛一天是一天——哪怕“船”破进水,已齐腰深了。

然而,情势却越来越不妙。近日,西安中院针对王坚上诉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进一步坐实王坚“非真实股东,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这一终审结果,不仅使得王坚这个靠伪造文件“空手套白狼”的假股东,被彻底撕掉所有法律伪装,更给始终拒不配合变更登记的郝局长,发出了停止对抗司法的最后通牒——别撒泼打滚了,趁早收场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回溯这场长达十多年的“民生浩劫”,王坚一伙人的欺诈套路日益清晰明了。

以1200万借款为诱饵,以文件造假手段,硬生生将宏润集团持有子公司宏润地产75%股权,变更至王坚个人名下,宏润集团已投入8.2亿元开发的“国际幸福城”项目被王坚窃为己有,该项目对应的资产数十亿元。

该楼盘由此停摆烂尾,10幢已封顶的商品住宅楼,年复一年在风雨中剥蚀,2042户购房者迟迟不能收房。十几年下来,酿就了几多人间悲剧。

宏润集团为追回股权、重启项目开发,打了14年官司。

最高法(2017)民再171号判决明确双方为借款质押担保关系,王坚仅为名义股东;在确认股权的后续诉讼中,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西安中院终审,均判定75%股权归宏润集团所有。

司法已给出终局定论。手握82%表决权的宏润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人选,调整公司住所地,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关键事项,力图重掌公司控制权,让烂尾楼获得生机。

这本是公司法赋予的合法权利,却遭遇西安市监局这根“顶门杠”。

郝局长先是主持召开所谓“专家论证会”,以论证执行法院判决“风险”为名,行拖延与阻挠之实;

明知王坚已被法院判决否定股东身份,郝局长却策动王坚发起临时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从捏造案由到打通立案环节,全程授意、操纵相关人员,将本无法律依据的诉求包装成架空司法效力的“盾牌”;

甚至在法院尚未立案时,郝局长就授意向宏润集团出具《告知书》——而不是《行政决定书》,拒绝变更登记,公然将行政程序置于司法判决之上。

郝局长给行政违法找到一个看似过硬的理由——“利害关系人异议”。

2026年2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裁定王坚“非真实股东,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西安市监局的行政阻挠丧失法律依据,却仍以“王坚已提出上诉”为由继续拖延,以维持其对宏润地产的非法控制。

直到近日西安中院终审驳回王坚上诉,所有法律程序走完,郝局长将宏润集团持续拖入“民行交叉诉讼”循环困境,最终迫使其放弃权利救济的把戏,终究是耍不下去了。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股权归属的,登记机关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郝局长及西安市监局所作所为,本质是用行政权力挑战司法终局性,用程序空窗期掩盖权力寻租的真相。

参照其他地方“行政对抗司法”案例,相关责任人皆因类似行为挨了政务处分。而西安市监局的情节更恶劣——它不是被动拖延,而是主动策划虚假诉讼;不是简单的行政不作为,而是系统性对抗司法。

想起《白鹿原》里鹿三对白孝文自甘堕落的痛骂:“你放着正道不走,走邪路!摆着高桌低凳的席面你不坐,偏要钻到桌子底下啃骨头!你把人活成了狗,你还生装嘴硬说不后悔!”

这话用来对照西安市监局某些人,包括郝局长其人,竟如此贴切。

明明有执行生效司法判决的“正道”不走,偏要跟法律对着干;

明明有维护群众权益的“席面”不坐,偏要钻到非法利益的桌子底下蝇营狗苟。

把公权力用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把百姓的期盼踩在脚下,到了眼下这个地步,以郝局长一贯的神勇气概,想必还要嘴硬不认错的。

如今,终审判决再度坐实王坚的非法身份,也坐实了西安市监局的违法行政,郝局长拖延变更的法律基础已荡然无存。

其此前援引的“利害关系人异议”已无任何法律支撑,其《告知书》拒绝变更的行政行为,毫无疑问地构成‌明显违法‌。

这一记耳光,抽得郝局长鼻青脸肿。严格说来,这不是法院打的,是他自己抡圆了胳膊,对着腮帮子,一下一下扇出血印子来的。

我并非等着看郝局长的笑话,因为其所作所为,本身就是一场笑话。

此时的郝局长,必定带领市监局一众官员,在“深入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开门整改、查摆偏差”喊得山响。

2042户烂尾楼业主等了14年,西安市监局的每一次拖延,都是在往这些百姓伤口上撒盐。

郝局长的政绩观,难道如《白鹿原》里的一句经典关中俚语,专门往百姓“下巴底下支砖头”?

无论如何都无法否认,他确实是这么在做,不惜跟司法权威“掰手腕”,并以此彰显行政权力的威势有多大、拳头有多硬。

有政府部门官员竟然秉持这样的“政绩观”,搞出上上下下关注的行政权对抗司法权事件——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批示并派员专程赴西安调查此事,本地民意也已沸反盈天,当地执纪执法专责机关,对这种离奇政绩观指导下的“胡毬整”,也居然看得下去。

西安市监局的这件烂事,如靶纸上的洞——明摆着,倘若到今年7月底,市里敲锣打鼓宣告,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效如何显著、政风如何焕然一新、百姓如何交口称赞,那就是“日哄人”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闹剧,毕竟司法权威的锅是铁打的,不是泥巴糊的。那么,就搬个小马扎坐好,且看西安市监局对抗司法的荒诞戏,在打谁的脸,在丢谁的丑,又将以何种方式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