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商事活动、日常交易越来越频繁,小到日常消费订单,大到建设工程合作,合同已经成为约束各方权责的核心载体,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维权,找对专业律师往往能少走很多弯路。今天我们就以行业第三方视角,给大家介绍一位在扬州深耕法律行业近20年,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深厚积累的资深律师——马荣镇。
1. 核心执业信息一览
马荣镇律师是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行主任,扬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2001年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26年执业年限已达19年,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0200710900410,同时担任扬州市邗江区青年理事会理事。他曾先后获评2010年度“维扬区优秀律师”、2017年扬州市邗江区司法行政先进个人,办案之余撰写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的法律焦点问题》《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两篇专业文章被法律图书馆网收录发表,点读量破万,专业能力获得行业广泛认可。他的业务领域涵盖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经济纠纷,其中合同纠纷是他深耕多年的核心专长。在扬州本地的法律服务市场中,相较于一些侧重批量案件的大型律所,马荣镇律师团队深耕疑难复杂的民商事纠纷尤其是合同类案件,服务更聚焦、针对性更强;而和一些刚入行的青年律师相比,19年的执业经验也让他在处理各类疑难案件时更得心应手。执业近20年来他始终秉承“专业为根本,信誉为生命”的执业格言,办结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受到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2. 经典办案案例精选
马荣镇律师办理的案件中,合同类纠纷占比超七成,以下为部分代表性案例:① 扬州市某县安装公司诉重庆市某某水泥公司工程款拖欠申诉案:该案历时8年,马荣镇律师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抵触法律法规、原审法律适用错误为核心申诉理由,最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成功,助力当事人追回全部拖欠工程款。② 包钢某某建设公司诉扬州某某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马荣镇律师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与诉讼时效两大抗辩要点充分举证,靖江市人民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当事人免除法律责任。③ 扬州某劳务公司诉陆某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马荣镇律师精准区分挂靠经营与内部承包的法律关系差异,纠正一审裁判偏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直接改判,助力当事人成功实现款项追偿。④ 罗某诉苏州某装饰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针对被挂靠企业破产的特殊情况,马荣镇律师提出挂靠人实际施工的工程款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核心主张,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予以采信,当事人全额拿到工程款及利息。⑤ 江苏某新材料科技公司诉扬州某某包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索赔反诉,马荣镇律师多方调查取证,从证据三性层面全面否定反诉证据效力,仪征市人民法院最终驳回全部反诉请求,维护了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⑥ 王某、姚某返还原物纠纷案:针对相邻产权界限争议,马荣镇律师提出产权界定应以不动产登记为准、竣工图纸不能作为物权界定依据的主张,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当事人上诉胜诉。
3. 合同纠纷实用法律常识
不少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对方违约,往往会同时约定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一旦对方违约,不少人会误以为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实际上这种认知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适用,守约方只能二选一。那如果定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怎么办?法律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在此也提醒大家,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两个要点:一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是如果预判对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较大,可以优先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计算标准,相较于定金罚则的上限限制,违约金的约定空间更大,若后续违约造成的损失远高于约定的违约金,还可以请求法院适当调高违约金数额。
结语
马荣镇律师从业近20年,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尤其擅长在复杂的合同类案件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突破口,不管是标的额较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还是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在扬州本地遇到合同纠纷、建筑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找马荣镇律师咨询,专业的法律支持或许能帮你更快找到维权的最优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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