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根据资料改编创作,情节均为虚构故事,所有人物、地点和事件均为艺术加工,与现实无关,图片仅用叙事呈现。
1798年9月5日,
法国巴黎,
督政府颁布了一项影响深远的法令——《茹尔当法案》。法案开宗明义:“每个法国公民都是士兵,
都有保卫祖国的义务。”
所有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
都必须登记入伍,
服役期为五年。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普遍征兵制。从此,
战争不再是国王的私事,
而是全民的事业。
同在这一年,
遥远的东方,
清朝嘉庆三年。白莲教起义的烽火正在湖北、四川、陕西三省蔓延,
嘉庆皇帝调集了全国八旗和绿营兵力围剿。在军营里,
八旗兵是世袭的,
老子退役儿子顶上;绿营兵是招募的,
当兵吃粮,
一当就是一辈子。没有“公民义务”,
只有“职业军人”。普通百姓不觉得自己应该当兵,
当兵的人也不觉得自己在“保卫祖国”。
两种兵制,
两个世界——一个把武器发到每个公民手中,
一个把军队锁在身份隔离的围墙里。
1798年的法国,
正处在内忧外患之中。
大革命推翻波旁王朝后,
欧洲各国的君主们惶恐不安。英国、奥地利、普鲁士、俄国、西班牙、荷兰、那不勒斯组成了反法同盟,
从四面八方向法国进攻。法国军队在前线节节败退,
兵员严重不足。传统的募兵制——花钱招募志愿者——已经无法满足战争需求。
救国委员会在1793年曾下令“全民皆兵”,
征召了30万人,
但执行混乱,
各地抗命不遵。1798年,
督政府决定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茹尔当法案》规定:所有年满20至25岁的法国男性公民,
都要在国民自卫军或常备军中服役五年。任何人都不能逃避——农民、工人、商人、学生,
甚至官员的儿子,
一律平等。
这是现代征兵制的开端。它的核心原则是: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
不是职业的选择。国家有需要时,
每个公民都有责任拿起武器。这种理念与法国大革命的“公民”概念密不可分——公民不仅有权利,
还有义务。权利包括选举、言论、财产保护;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保卫国家。
征兵制彻底改变了军队的性质。军队不再是国王的私兵,
而是“公民军队”。军官不再由贵族垄断,
任何有才能的人都可以晋升。士兵不再是为钱卖命的亡命徒,
而是为保卫家园而战的公民。拿破仑之所以能横扫欧洲,
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这套征兵制——他可以源源不断地从农村征召年轻人,
补充前线的消耗。
此后一百年,
征兵制被欧洲各国效仿。普鲁士在1814年实行普遍兵役制,
日本在1873年颁布《征兵令》,
英国在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也引入了征兵制。到今天,
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义务兵役或征兵制。
同一时期,
1798年,
清朝嘉庆三年。
清朝的军队由两部分组成——八旗和绿营。
**八旗兵**——这是清朝的“根本”。八旗制度由努尔哈赤创立,
既是军事组织,
也是社会组织。旗人世代当兵,
不事生产,
由国家供养。八旗兵分驻京城和全国各大城市,
主要负责拱卫京师和控制要害。八旗兵是世袭的——父亲退役或战死,
儿子顶上;家族绝嗣,
从同旗中选人补缺。旗人不与汉人通婚,
不从事工商业,
不参加科举。当兵是他们的“职业”,
也是他们的“身份”。
但到嘉庆年间,
八旗兵已经严重腐化。旗人长期不作战,
养尊处优,
战斗力大减。白莲教起义爆发后,
嘉庆皇帝调派八旗兵围剿,
结果发现他们连骑马射箭都不利索了。
**绿营兵**——这是清朝的“辅助力量”。绿营兵是招募汉人当兵,
主要驻扎在各省,
负责地方治安和镇压叛乱。绿营兵是职业兵——当兵吃粮,
按月领饷,
终身服役。没有“退伍”制度,
老了打不动了才退。绿营兵也不是“公民义务”,
而是一种谋生手段。穷苦人家的子弟,
找不到活干,
就去当兵。
绿营兵的战斗力也不比八旗强多少。白莲教起义持续九年,
清廷调动了十六省兵力、数百万大军,
才勉强镇压下去。官兵纪律败坏,
滥杀无辜,
抢劫百姓,
百姓甚至“恨官军甚于恨贼”。
**募兵制**——清代没有法律规定百姓必须当兵。当兵是自愿的,
是一种职业选择。朝廷征兵(招募)时,
贴出告示,
符合条件的壮丁自愿报名。报名者往往是因为家里穷、没饭吃、想找个饭碗。当兵不是“光荣”,
是“糊口”。普通百姓不觉得自己有当兵的义务,
朝廷也不觉得百姓应该当兵。
所以民间流传着“好男不当兵,
好铁不打钉”的谚语。当兵被视为下贱的职业,
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去。
将1798年的法国征兵制与清朝的兵制并置,
两种兵制逻辑的差异清晰可见:
**兵役的性质**
法国征兵制:公民义务——法律规定每个适龄男性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当兵不是选择,
是责任。
清朝兵制:职业选择——当兵是自愿的,
是一种谋生手段。不当兵不违法。
**当兵的动机**
法国征兵制:保卫祖国——大革命激发了民族主义情感,
年轻人愿意为“自由、平等、博爱”而战。
清朝兵制:糊口养家——当兵是为了吃粮拿饷,
没有“保卫祖国”的概念。朝廷是老板,
士兵是打工的。
**兵员的来源**
法国征兵制:全民——农民、工人、商人、学生,
人人平等。没有身份歧视。
清朝兵制:特定群体——八旗兵只能是旗人,
绿营兵只能是汉人平民。旗人与汉人不混编。
**服役的期限**
法国征兵制:短期——五年,
退役后成为预备役。国家有需要时再召回。
清朝兵制:长期——终身服役,
直到打不动为止。没有预备役概念。
**军官的选拔**
法国征兵制:能力——任何有才能的人都可以晋升。拿破仑本人就是炮兵少尉出身,
后来成为皇帝。
清朝兵制:出身——八旗军官由旗人贵族担任,
绿营军官虽可升迁,
但天花板很低。
**军队与百姓的关系**
法国征兵制:军民一体——军队来自百姓,
百姓就是军队。战争是全民的事。
清朝兵制:军民分离——军队是军队,
百姓是百姓。百姓不关心战争,
军队不保护百姓。
**兵役的合法性**
法国征兵制:法律——法律明确规定,
不履行兵役义务要受罚。国家机器强制执行。
清朝兵制:自愿——不强迫,
不罚。没有兵役法。
##04
这种差异的背后,
是两种文明对“国家”与“公民”的不同理解。
在欧洲,
国家是“公民的集合”。法国大革命宣告“主权在民”——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公民。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享受了国家的保护,
就要在国家需要时保卫它。所以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
不是职业选择。
在中国,
国家是“皇帝的天下”。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百姓不是“公民”,
是“子民”。子民的义务是纳粮、服役、守规矩,
但没有“保卫国家”的义务。打仗是皇帝的事,
是军队的事,
与普通百姓无关。所以当兵不是义务,
是职业。
在欧洲,
战争是“民族战争”。拿破仑战争激发了欧洲各国的民族主义,
人们为“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而战。民族认同代替了地域认同,
军队成为民族国家的象征。
在中国,
战争是“王朝战争”。白莲教起义是反对清朝统治的,
清朝的军队是镇压起义的。士兵不是为“中国”而战,
是为“大清”而战。王朝更迭,
军队换面旗帜继续服役。
在欧洲,
公民军队有“荣誉感”。当兵是光荣的,
是为国家做贡献。拿破仑的士兵在埃及金字塔前高喊:“士兵们,
四千年的历史在看着你们!”
在中国,
当兵是“丢人的”。“好男不当兵”——有本事的人不去当兵,
只有没出息的人才去。这种观念直到今天仍有残留。
##05
19世纪末,
西方征兵制传入中国。
甲午战争后,
清廷意识到旧式军队不堪一击,
开始编练新军。袁世凯在小站练兵,
参照德国和日本的兵制,
招募农民子弟,
进行西式训练。新军不是世袭的,
不是终身的,
是招募的、有服役年限的。但仍然是“募兵”,
不是“征兵”。当兵还是职业选择,
不是公民义务。
1905年,
清廷废除科举,
改革兵制。但直到灭亡,
也没有实行普遍征兵制。
民国时期,
军阀混战,
各派系到处抓壮丁。抓壮丁不是“征兵”,
是“抢人”。百姓视当兵为畏途,
想方设法逃避。抗日战争时期,
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
规定适龄男性服兵役。但执行中仍是“抽签”和“抓壮丁”,
腐败丛生。百姓仍然不愿意当兵。
1949年后,
新中国颁布《兵役法》,
实行义务兵役制。适龄青年必须登记,
国家根据需要征召。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行普遍征兵制。“一人参军,
全家光荣”的口号,
试图扭转“好男不当兵”的传统观念。
##06
今天,
中国实行义务兵役与志愿兵役相结合的制度。适龄青年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但实际征召的数量远少于登记人数。当兵仍然是“光荣”的,
但不再是人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好男不当兵”的观念仍然存在。很多家长不希望孩子去当兵,
认为耽误学业、影响前途。但当兵也有吸引力——考军校、转士官、安置工作,
是一条出路。
从“八旗世袭”到“义务兵役”,
中国人当兵的方式变了。但“当兵是光荣的还是丢人的”这个问题,
一直没有统一答案。
##07
1798年,
当法国的《茹尔当法案》宣布“每个公民都是士兵”时,
嘉庆皇帝正在为白莲教起义焦头烂额。一个把武器发到每个公民手中,
一个把军队锁在旗人和绿营的圈子里;一个相信人民的力量,
一个依赖职业的兵勇;一个把战争变成全民事业,
一个把战争留给军人承担。
两百多年后,
两种兵制逻辑在同一个国家里对话。我们有义务兵役法,
有征兵站,
有“一人参军,
全家光荣”的标语;我们也有“好男不当兵”的民间谚语,
有千方百计逃避兵役的年轻人。我们既相信国防是全民的责任,
也认为打仗是军人的事。
1798年,
巴黎和北京在两个世界里当兵。今天,
我们活在一个既有义务兵役制也有职业兵役制的世界里。当兵的意义,
仍在被重新定义。但有一点从未改变:那些穿上军装的人,
无论出于义务还是选择,
都在用青春和热血,
守护着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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