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纠治和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旅游市场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刘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涉嫌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和诈骗罪案
关键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拒不支付供应商费用 拒不退还游客垫付款 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涉嫌诈骗罪
案情介绍:2025年6月至7月,刘某某在明知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宜宾花园广场营业部、宜宾拱星街道营业部印章已被收回、《营业执照》已被注销的情况下,虚构虚假身份、隐瞒营业部被注销真相,通过伪造营业部印章等手段,冒用上述两个营业部名义,招徕游客481人赴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州市、黔西南州普安县避暑旅游,共收取游客费用81.5万余元。
旅游行程后期,刘科仪不支付餐饮店餐费、酒店住宿费、旅游车公司包车费、游客垫付款等费用约26万余元,且在游客返程后其拒绝履行相关债务还款义务,拒不接听执法人员、债权人电话。其行为给游客及旅游经营者造成了损失,涉及人员多、金额大,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2025年11月,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该案移送宜宾市公安局侦办,当月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对该案正式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案例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经营旅行社业务需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违法行为,组织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参团游客也可能面临合同纠纷维权难、安全保障缺失、意外赔偿无保障等重大风险。
市文广旅游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游客参团旅游时,要核实旅行社资质,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查看合同约定内容。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不合理低价游或购物团。一旦发生旅游纠纷,及时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保留证据,理性维权。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向属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图文来源:宜宾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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