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有效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现公布第二批3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无堂食外卖聚集区
23家入网餐饮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违法系列案
案情介绍:
2026年3月15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舆情线索,对辖区某无堂食外卖聚集区开展集中治理。该聚集区场地由管理方(某企业)承租,并以分公司的形式设立档口,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检查发现,该聚集区内23家入网餐饮商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厨房环境脏乱、清洗消毒设施不规范、食品存储条件不达标,以及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制度。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23家企业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分别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无堂食外卖聚集区经营商户众多、出餐量大、消费群体广,是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本系列案中,部分商户存在原料混放、地面积污、私人物品随意放置等现场卫生问题,且未建立“日周月”记录制度,暴露出日常管理混乱、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更是触碰了食品安全底线,存在较高风险。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系列案件查处,以点带面推动整个聚集区同步整改提升,引导其从粗放管理向规范化餐饮服务转变。
案例二
某入网餐饮经营企业
涉嫌未按要求进行外卖平台信息公示案
案情介绍:
2026年3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入网餐饮经营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某外卖平台上销售的套餐未按规定公示菜品主要原料。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件评析:
网络餐饮并非法外之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完整真实地公示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等信息。这既是法律法规划定的责任红线,也是筑牢网络食品安全防线,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关键支撑。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都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确保网络餐饮“食”在安全。
案例三
某入网餐饮经营户
线上线下证照不一致案
案情介绍:
2026年4月,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某入网餐饮经营户现场检查,发现其线下线上公示的证照信息不一致。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区市场监管局基层执法机构聚焦网络餐饮主体线上线下证照一致性的监管,快速查处了辖区首例公示证照不一致的外卖商户。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同步开展精准合规指导,帮助商户完成不合规资质替换、线上资质重新上传等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进行复核检查,确认线上线下资质完全一致、经营行为合规达标后,准予其恢复线上营业,形成了“查处—整改—复核—营业”的闭环处置流程。该做法既守住了监管底线,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商户正常经营的影响,实现了从严执法与柔性指导相结合,监管震慑与助企纾困双向发力,取得了良好治理成效。
本次案例公布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编辑:毛奕云、史焕焕
责编:高 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