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诉15名人士,指控他们通过贪污的方式,安排多名学童优先插队入读一所国际幼儿园的幼儿班,涉及贿款逾100万港元。
该校时任行政主任承认向部分学生家长收贿共64万港元,4月20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5个月。涉案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早前行贿罪成并被判囚。
英基国际幼儿园(乌溪沙)
前行政主任受贿
获刑25个月
被告林珍妮今年56岁,时任英基国际幼儿园(乌溪沙)(英基乌溪沙幼儿园)行政主任,早前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五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暂委法官陈慧敏4月20日判刑时,斥责林珍妮是案中主脑,罪责最重。陈慧敏认为,林珍妮利用家长渴求子女获得优质教育的心态而有预谋地持续犯案,不但违反诚信,更破坏学校声誉及校园的公平环境,侵害社会廉洁基石,法庭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
陈慧敏表示,林珍妮的总刑期为入狱50个月,考虑到她认罪并协助控方出庭指证其他被告令多人定罪,获扣减一半刑期,最终判囚25个月。陈慧敏又颁令林珍妮须于三年内向其时任雇主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归还涉案贿款64万港元。
贿赂幼儿园职员助子女插队入学
香港多名家长获刑
同案另外14名被告,即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12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及以一项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3月份分别被判囚8至14个月。(相关报道>>)
据悉,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个学年英基乌溪沙幼儿园的幼儿班入学申请。该校每年9月接受入学申请,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案发期间,相关申请由林珍妮处理。
案情透露,涉案多名学童通过幼儿班入学面试后,被校方列入收生轮候名单中的较后位置。林珍妮在处理相关家长的查询时,表示可为其子女安排幼儿班学位,家长需先向她支付贿款。
林珍妮承认从其中九名家长分别收取贿款2万港元至10万港元不等,合共64万港元,以协助他们的子女获取幼儿班学位。廉政公署调查发现,林珍妮收取贿款后,有关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该幼儿园。
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在廉政公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来源: 南方+客户端
编辑丨胡元媛 实习生 周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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