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窃以为,正常的共情是由近及远的。
一个人先感受到自己处境里的不适,才能推己及人去理解别人的不适。
这是最基本的伦理秩序,也是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前提——先有“吾老”,才有“人之老”。
如果一个人自己都还在困境里,却被要求越过自己的困境去共情更远的困境,我觉得这个风气不是很好,因为这种道德排序是反自然的。
一则新闻:
今年春节后,珠海慈善总会发出一篇推文:
号召珠海的孩子把过年收到的压岁钱捐出来,为斗门区两所乡村小学的320名学生购置午休躺椅,让他们告别趴桌午睡、实现舒心午睡。
我一直有一个不太讨喜的判断,不少慈善的真实功能,很多时候并不是帮助,而是叙事建构。
它是用来支撑一种自我想象的,支撑施予者“我是一个良善的人”的想象,支撑组织者“我们在做有意义的事”的想象,不是说所有慈善都虚假,真实的善意一直存在,被慈善所救助的具体生命也从未是虚构,我质疑的是那个慈善机制本身,当一种属于公共责任的东西被不声不响地转译为私人善意、当一种缺口被重新包装成一次爱心捐款的时候,它究竟在解决什么?还是说,它其实是在回避什么?
很显然,这次叙事建构失败了。
珠海市区绝大多数公立小学的孩子,中午也是趴在桌子上睡的,脖子酸、胳膊麻、醒来头晕眼花,是这些孩子自身就在承受的日常。
一位家长把这个荒诞感说了出来:
自己孩子每天正趴着桌子睡,结果突然在学校群里看见一则倡议:
请把你的压岁钱捐出来,给另一群趴桌睡的孩子买躺椅。
可被号召奉献爱心的孩子,自己也正是需要被爱心救助的那一个。
凭什么拿孩子的钱,办你们的事?宁募远童,不恤近子?
而且他们并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施予者,他们和那320个乡村孩子处在同一种困境里。
是,叙事先于现实。
叙事决定了谁是主语、谁是宾语,谁手里握着光、谁在等待被光照到,哪怕事实上,两群孩子手里都没有光,两群孩子都在等待。
我也不是说乡村孩子不值得帮助,乡村孩子同样值得!
我质疑的是,如果硬件提升靠财政,那为什么乡村小学的午休椅要靠孩子的压岁钱来凑?
如果两方都做不到躺睡午休,那教育经费的排序是不是应该重新审视一下?
孩子是不是能躺下午睡,本该是财政该回答的问题,不应该是城市孩子该捐款的问题。
珠海家长捕捉到的,恰恰是这种反自然的味道。
他们并不是反对帮助乡村孩子,他们反对的是:“你的孩子虽然也趴着,但远方有更苦的孩子,所以你的孩子应该先伸手。”
是的,乡村孩子确实很难。
但它回避了一个更基本的追问:
你凭什么替我决定,我的孩子应该跳过自己的困境,先去关心别人的困境?
近处的痛和远处的痛都是痛。
以动员城市孩子,用“更苦的人”去压“也在苦的人”,这就不是慈善,而是一种道德勒索。
一个人只有在自己的基本处境被尊重的前提下,才可能生出真正的、向外的善意。
反过来,如果一个人的基本处境被忽视,他被要求的善意就一定是表演性的、被迫的、带着怨气的。
这种善意不会让乡村孩子受益更多,只会让所有人都更累。
一般行此类之事者,常常是宁愿把钱塞到远处,也不愿兑现给近处。
我认为这是一种无耻,该兜底的主体不兜底,却让更弱势的一方去承担本不该承担的责任。
一次慈善捐助能温暖一个乡村小学,但解不了整座城市里孩子们的渴睡。
温暖,不是让孩子们捐出压岁钱,而是先把公共财政的灯打开,照亮每一间教室,抚慰每一个孩子。
当一座城市的孩子都还趴在桌上的时候,任何一束打向远方的光,照见的都不只是远方,还有灯下最深的那片黑。
各位,灯下黑……
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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