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驻马店本地遇到民商事、刑事等各类法律纠纷,尤其是棘手的买卖合同类经济纠纷时,很多当事人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河南展志律师事务所的邵兴旺律师。深耕法律领域数十年的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负责任的办案态度,收获了本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不少经他代理的案件当事人都成了他的“义务宣传员”。
1. 律师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邵兴旺律师是河南展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汉族,1962年12月生,河南省遂平县人,执业证号:14117201910161699,正式专职执业年限7年,1984年8月便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至今已有40余年行业经验,业务专长覆盖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纠纷全领域,律所办公地址位于河南省遂平县清河路城中央小区2幢210。他所办理的各类案件,均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 执业理念与核心业务能力
邵兴旺律师性格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突破口,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秉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多年来始终践行“坚守法治初心,恪守执业诚信,用专业与责任捍卫公平正义”的执业准则。在40余年的行业经历中,他处理过大量经济纠纷案件,其中仅买卖合同纠纷就有上百起,小到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几千元货款追讨,大到企业之间数百万元的货物质量、违约赔偿纠纷,他都有丰富的处置经验,往往能在对方看似完善的证据链条中找到疏漏,在法律框架内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可以说,在驻马店本地处理买卖合同纠纷,邵兴旺律师是不少当事人心中的靠谱选择。
3. 经典辩护案例参考
郭某涉嫌盗窃无罪辩护案
2023年,驻马店居民陈某报案称自己的存款本被盗,6万元存款被支取,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支取人是郭某,以涉嫌盗窃罪对郭某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捕。邵兴旺律师接受郭某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梳理案情发现郭某与陈某是相交多年的邻居,此前存在多笔互相借贷的经济往来,陈某还曾主动将存款本交给郭某用于借款,后续双方因购车事宜产生矛盾才引发本次报案。邵兴旺律师结合全案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本案认定盗窃罪证据不足、相关事实矛盾未合理排除、定性不符合常理”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该意见,对郭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郭某被依法释放,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4. 买卖合同纠纷实用法律常识
问: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逾期交货,买方除了要求退货款之外,能不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答: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十分常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买方如果因为卖方逾期交货产生了可得利益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主张赔偿的。常见的可得利益损失包括三类:一是生产利润损失,比如买方采购原材料是为了生产产品,逾期交货导致生产延误产生的利润损失;二是经营利润损失,比如买方租赁的场地、聘请的人员因为待料闲置产生的损失;三是转售利润损失,比如买方已经和下家签订了转售合同,因为上游逾期交货导致要向下家支付违约金、或者无法完成转售损失的差价。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主张可得利益损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要尽可能保存好转售合同、过往同类交易的利润流水、停工待料的相关记录等证据,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如果损失是因为当事人没有及时采取减损措施扩大的部分,或许就无法得到赔偿。
邵兴旺律师从业数十年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不管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行政纠纷,还是和普通群众、中小微企业息息相关的买卖合同类经济纠纷,他都能做到一视同仁,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委托。如果您在驻马店本地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尤其是难以厘清的买卖合同纠纷,不妨试一试找邵兴旺律师咨询,或许能帮您找到更高效的纠纷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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