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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妈妈这是在干什么呀?”
“这个呀,是在签调解书”书记员朱松涛温柔地抱着孩子,耐心回答道。在长岭县人民法院新安镇人民法庭审判庭,发生着这样温馨的一幕。
调解当天,被告徐某抱着3岁的幼童,解释道:“孩子实在没人照看,只能带着来了”。
2024年,徐某的餐饮服务中心因经营需要,开始在李某的冷鲜肉商店赊购鲜猪肉,累计货款达21939元。后徐某生意亏损,仅微信转账支付2000元,剩余货款迟迟未付。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将徐某的餐饮服务中心诉至长岭法院,希望能追回欠款。
承办法官王洪敏了解清楚情况后,主动联系双方,耐心倾听各自的难处。她清楚徐某并非恶意拖欠,只是经营陷入困境,无力偿还。而李某的货款也是生意周转的保障金。为了兼顾双方利益,王洪敏决定组织庭前调解。
调解当天,被告徐某抱着3岁的幼童,向王洪敏解释道:“孩子实在没人照看,只能带着来了”。
同为妈妈的朱松涛见状,主动温柔地接过哭闹的孩子,轻声讲故事哄着,陪玩着,让徐某能安心参与调解。
调解中,王洪敏同双方核实情况,捋清欠款明细,从法理和情理出发,一边向徐某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一边劝说李某体谅对方的经营困境和独自抚养幼子的不易,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在王洪敏的调和下,双方达成一致:徐某分期偿还剩余货款,李某也自愿放弃了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一场纠纷就此和平解决。
签字时,孩子奶声奶气的提问,让原本严肃的调解室多了几分温情。签完调解书,徐某从朱松涛手里接过孩子,反复道谢:“不仅照顾到了我的特殊情况,还帮我解决了难题,太感谢您了。”
阳光洒满调解室,没有剑拔弩张的对立,只有互相体谅的温暖。一场普通的庭审,一次悉心的照顾,既坚持司法公正,也体现司法温情,下一步,长岭法院将继续用法律的刚性守护公平,用司法的柔情传递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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