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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 国办发布《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一起看摘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将节能降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旨在遏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提升能效、从源头减少碳排放,为碳达峰碳中和与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保障。

二、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

  • 统筹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节能降碳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推广节能低碳技术与数智化改造,管控“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与零碳园区,推广“以绿制绿”模式。
  • 统筹能源绿色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合理控制煤电,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型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提高能源生产效率与绿色电力消纳。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针对五大领域提出具体任务:

  • 工业:提升钢铁、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能效,实施节能诊断与改造,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与耦合提效。
  • 建筑:严格新建建筑能效标准,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好房子”;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用能结构,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
  • 交通运输:发展铁路、水路及多式联运;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与零碳运输走廊;推广电动/氢能重卡、绿色船舶等低碳交通工具。
  • 数字基础设施:推进算力、通信基站等设施的节能改造,提高算力能效,严格能效准入,提升绿色能源利用水平。
  • 公共机构:开展建筑与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

四、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

  • 严格审查评价: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强新(改、扩)建“两高”项目的能耗、煤耗、碳排放综合审查,并要求制定碳排放置换方案。对监管不力的地区可实施限批。
  • 加强重点单位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档案与分级披露制度,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审计与计量管理。
  • 强化全流程监管:常态化监测能源消费指标,加强预警和监督检查,推动部门联合执法,提升监管能力。

五、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

从五个方面构建支撑体系:

  • 法律法规:修订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
  • 标准标识:完善能耗、碳排放限额及能效标准,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 政策支撑:完善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等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运用税收、金融工具,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
  • 技术创新: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广先进节能装备。
  • 基础能力:加强人才培养、专业培训、统计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六、加强组织实施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国有企业发挥示范作用。
  • 实施全民行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社会监督。
  • 强化国际合作:深化国际对话与技术合作,参与国际治理与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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