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基层法治服务与矛盾调解工作多年,深切感受到,随着群众维权意识和信访意识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在化解民忧、纾解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一些环节也出现了值得关注和优化的现象,有必要结合基层实际,作一些冷静的梳理与思考。
当前,部分群众对维权诉求的表达日趋积极,遇事习惯优先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重信访、轻法治”认知倾向,对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与终局性认可尚显不足。即便案件已经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依法作出终审裁判,仍有群众因自身诉求未达预期,持续通过信访途径反映问题,未能优先选择法律规定的再审、检察监督等司法救济渠道。
在工作衔接层面,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甄别、分流机制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部分已有生效裁判的涉法涉诉案件,仍会进入信访受理、交办流程,形成“司法裁判与信访交办并行”的循环,既影响了司法权威的实质确立,也增加了基层单位的重复工作负担。与此同时,基层在维护社会稳定过程中,往往面临较大的维稳压力,一定程度上存在“柔性化解投入多、刚性法治引导少”的现象,未能完全在法治框架内实现矛盾的实质终结。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破解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建议,供工作参考: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更加注重普及信访与司法救济的权责边界,帮助群众清晰理解“信访不是万能渠道,司法具有终局效力”,逐步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引导其根据问题性质选择恰当的维权路径。
二是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甄别与分流机制。严格规范信访受理范围,对已有生效司法裁判的事项,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再审、检察监督等法定程序表达诉求,避免以信访替代或否定司法裁判。
三是优化基层维稳工作方式。逐步从“粗放式化解”向“依法依规化解”转变,既要耐心做好群众工作,也要坚定维护司法终审权威,防止因过度追求“案结事了”而弱化法治刚性。
四是健全信访与司法的联动衔接机制。畅通信息共享、诉求甄别、结果反馈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推动信访工作与司法工作各司其职、高效衔接,形成“依法导入、有序分流、闭环管理”的良好格局。
唯有厘清权责边界、坚持依法履职、注重双向引导,才能既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优势,又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彻底化解,持续筑牢基层法治与社会稳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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